“笃!”一声闷响,实打实的钝器击打,第二个刺客毫不犹豫地扔下夜行刀,嚎叫一声,捂着脑袋蹲下了。 什么刺客!比流氓还不如!方涛信心暴增,朝剩下的三个刺客扑了过去。方涛的“勇猛”让三个刺客很是吃惊了一会儿,停顿的身形透露出了犹豫的信息。有着丰富打架经验的方涛立刻捕捉到了这个机会:小子,你怕了就好办!口中直接诈唬起来,高喊道:“他们要跑了!莫走了蟊贼!” 打架靠的就是一股士气,士气没了什么都不是。打群架的时候,尤其是打到难解难分双方渐渐乏力的时候,这句话的杀伤力绝大。关键时刻吼这么一嗓子,可以给对方的士气造成致命打击,同时己方的士气也立刻提升若干个百分点,一面倒的优势很可能就此形成。因为打得热闹的时候,没人会注意到局面有什么变化,大家也都快脱力,只顾着自己的对手,突然听到这么一嗓子,自己人立刻认为对方已经完了,再坚持一会儿就会变成包饺子;而对方的人则会觉得大势已去,别人都要跑了,我还折腾个什么劲儿?于是刚开始的血勇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不再去考虑如何击倒面前的这个人,而是考虑如何脱身,此消彼长之下,高下立判。 打仗的时候,有经验的统帅也会在关键节点上玩儿类似的手段,哪怕一支小分队在敌后造成芝麻大的混乱也能改变战场的双方的士气,正如战争中的战略预备队,关键时刻提气哪!一鼓作气,在而衰,三而竭。作为有丰富理论指导下的流氓,读过不少书的方涛已经超出了一般打群架的范畴,荣升为高级流氓。 方涛这一嗓子,把自己也吼得信心十足,双手不要命地舞动起来,左手的炒勺如同炒rou丝,右手的菜刀如同切黄瓜,舞得三个刺客眼花缭乱。从自家屋里赶出来的左邻右舍都带着火把,零星的火光总算让人看清了一些,这时候,窝棚前简陋的门突然打开,招财和进宝挥舞着家伙冲了出来。 进宝腰间插着擀面杖,双手握着扁担高举头顶,朝两个蹲在地上嚎叫的刺客冲过去。招财更直接,双手握着劈柴的大斧爆喝一声:“骗了老子的钱还来灭口,直娘贼的不想活了!害得老子几天没吃上猪头rou,今日不还钱,老子要了你命!” 两个捂着脸的刺客被进宝饱揍,而三个站着的刺客也看清了方涛手中的菜刀和招财手中的大斧,这么冷的天,棉衣够后,被菜刀砍到也就伤层皮rou,可招财手上那柄劈柴大斧的威力可就不同了,就算拿钝的那一头敲人,那也是敲到哪儿,哪儿就残废,至少在刺客心里是这么想的。 邻居们看到方涛三个勇猛异常,也都纷纷鼓噪着冲了上来,这一下刺客们终于明白过来,今天绝对是落不到好了,干脆连刀也不要了,直接抱头鼠窜。方涛和招财追出去几十步,直到刺客没入夜色之中才悻悻返回,第一次直面刺客的勇敢行动,完胜。 虽然邻居们没帮上什么忙,可谢还是要谢一回的。不过,家贫无酒茶飨客,清水一瓮作羹汤,方涛穷得连茶叶都舍不得买,只得硬着头皮拎着水瓮请邻居喝水。穷苦人家也都憨厚,一碗清水的感谢已经足够,大家白日里也吃过方涛留下的米糕,对这三个初来乍到的年轻人也颇有好感,三两声招呼之后便各自回去休息。 送走邻居,三个人又回到窝棚躺下,合计着刚才发生的事。 “我看不像是上次骗钱的,”方涛想了一会儿说道,“如果他们能这般明抢,何苦费那么大功夫来设骗局?” “那……就是咱们财物露白了?”招财找到了一个原因,“你一个时辰就赚到那么多钱,恐怕被人惦记了……” “唔……有可能……” 进宝有些着急道:“那明天怎么办?万一你们卖了东西被人截住……” “光天化日的他们未必敢,”方涛说道,“咱们早去早回,午饭之前务必返程!进宝你也别一个人呆着,到街坊邻居家串串门,有什么事儿等到我和你哥回来了一起做!” “嗯!”进宝用力地点点头。 经历了刚才的喧闹,三个人怎么也睡不着了,翻来覆去地在地铺上滚了一会儿,方涛还是干脆坐起身,生火贴面饼。红日初升的时候,方涛和招财各挑着一个担子往城门口走去,招财头一回挑这么重的担子,扁担压在肩膀上顿时疼得龇牙咧嘴,方涛坦然笑笑,讲垫在自己肩膀下的一层软布替招财垫上,挑起担子走在前面。 进了城,两人便一南一北开始叫卖。生意不错,城北不少人家前一天刚刚尝过方涛的手艺,看到方涛来,自然不会吝啬几个铜板,一路走过去,方涛的担子越来越轻,怀里的钱袋却是越来越鼓,心情也是愈来愈畅快。 方涛收好钱袋抬起头的时候发现,街面上突然安静了下来,一群大汉晃晃悠悠地朝自己走来。 “哟!这不是西城赌坊的瞿金指么?” “嘘——你不要命了?得叫声瞿爷!” “瞿……爷到北城来做什么?北城不都是九省绿林的人罩着的么?”(九省绿林的来历详见小说《飞云诀》) “天晓得!没准北城又来了漂亮姑娘?” 街边的几个小贩低低地议论着。方涛静静地听着小贩的议论,远远地看见一行人慢悠悠地晃到自己面前,停下脚步。 为首的是个中年汉子,面皮还算白净,两髭短须,一身锦缎短打,九根半指头,还有半根是右手的小拇指,不过接了一个金套子,多半这就是小贩口中的瞿金指了。 瞿金指打量了方涛一眼,微微侧头问道:“就是这小子?瞧不出有什么能耐么!” 话音一落,瞿金指身后立刻闪出一个人来,指着方涛道:“瞿爷,没错了,就是这小子!”方涛看过去,只见这个人满脑袋缠着白布条,裹得如同粽子,当下立刻知道了这人的身份,心下也怒气冲冲,拱手道:“请问这位瞿爷,在下与你无怨无仇,不过挣点小钱混口饭吃,为何昨夜派人来取我性命?若是因为在下未曾拜过山门、开张之后未曾孝敬过瞿爷,那确实是在下不对,还请瞿爷留句话,在下照办便是!” 瞿金指有些意外地看了看方涛,颇有些欣赏地说道:“看不出来你小子还挺懂规矩!不过,迟了。道上规矩,受人钱财与人消灾,有人出了银子买你们的命,瞿爷我只好照办了!” 方涛心里一咯噔,旋即冷笑道:“瞿爷应该是老江湖了,怎么也把在下还当个孩子在骗?在下打小就没离开过家乡一步,直到最近才到中都来讨生活,这十几年别说结仇,就连冤家都没有,总不见的是那些小时候跟我打架的混混千里寻仇来了吧?” 瞿金指抚了抚那节纯金的断指,轻笑道:“小子,想套出买家是谁,你还嫩点儿!本来以为不过是三个苦巴巴,才少收了几个钱,没想到你小子挺扎手,行,今儿瞿爷我亲自来了,你就乖乖跟着咱们走吧?听话的,到时候给你个痛快!” 方涛心里有了数,心下更是狂怒,冷声道:“在下虽然力薄,可还没到任人宰割的地步!” “好!”瞿金指呵呵笑了起来,“小子的脾气我喜欢!”说罢,轻轻地挥了挥手,不再言语。旁边的人得了示意,立刻朝方涛扑了过来。方涛不甘示弱,抢在前面冲了上去。 论起打架心得方涛最多。方涛和招财进宝兄妹从小就是打架打出来的,单挑、群殴都玩儿过。被群殴的次数也不少,这种十几个人围殴他一个的情况方涛不是没遇见过,一旦开打,反而不紧张了。 群殴有三宝:敲鼻、挖眼、用力咬。一个人对付一群人,不落败的那是武林高手,平常人在落败之前总要为自己拼一拼,最关键的就是盯着一个往死里揍。可是,这种打法也是有讲究的。因为长时间盯着一个人打,自己也会挨得不少,最好的办法就是最短时间内把其中一个打得惨不忍睹,再迅速去找第二个,自己不停地移动,吃的亏就少一点。毕竟对方人再多,能同时打到你的不过四五个,其他人只能在外围干看着挤不进来。如果还要拼命地围追堵截你,反而自己乱了阵脚。 “噗!”方涛二话不说一拳头砸上了一个混混的鼻梁,“喀喇”一响,中招的混混立刻干嚎一声,捂着鼻子蹲下去了。没错,群殴的时候盯着对方鼻子打最容易起效果,一拳头下去,铁定飙出血来,既惨不忍睹又不会死人,这是方涛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 一击得手之后,方涛也全身也吃了三四拳,想都没想,立刻抽身而退,窜到了边缘。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八岁那年赵师傅第一次教他杀鸡时候,屁大的孩子追着一只小公鸡满厨房跑的情形。心里冷笑一声,左手轻而易举地抓住一个混混的衣领,毫不犹豫地往对方鼻梁上捶了一拳:桃花盛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