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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四章 引而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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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市政斧以及上级司法机关的指示精神,我局组织各乡镇司法所广大人民调解员,深入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共化解较大、复杂矛盾纠纷8000余件。法律服务工作始终坚持民生取向,全市共办理较大法律服务事项1300余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000多万元……”

与上午在老干部局调研一样,田文建跟司法局干部一起在食堂吃了顿简单的午饭后,就来到三楼会议室开起了座谈会。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老干部局局长付文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利芸等分管老干部工作的各局委办领导都回去了,前来陪同田文建调研的是分管公安、司法工作的常务副市长陈彪,以及市政斧法制办主任李小稳。

司法局刘局长汇报的眉飞色舞,把1998年到现在的成绩,如数家珍的一一道了出来。很可惜光谈成绩,不提缺点的汇报,田大书记根本没兴趣,甚至对司法局的工作还有几分不满。

一个工农业总产值近百亿的经济大市,居然仅有六名律师,其中五位还是检察院和法院退下来的检察官或法官,另外一位还兼任着花州律师协会临水分会主任。

至于他如数家珍的那些成绩,也都是建立在收费基础上的。墙上那根据《国家档案法》和司法部《关于乡镇法律服务所的暂行规定》,结合乡镇法律服务工作实际,制定的收费办法写得一清二楚。

解答法律咨询,每人每次收3元;代写诉状、答辩状、上诉状、申诉状及其他一般法律事务文件收10元;审查、代拟合同每次30元;法律服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每月收费100-500元……诸如此类的条款,不一而足。

令田文建倍感无奈的是,对于收取的费用如何分配,也有着明确的规定。自收自支的法律服务所,除用于支付工作人员的报酬外,剩余部分的10%上缴乡、镇人民政斧,50%作为事业发展基金;25%作为奖基金;10%作为集体福利基金;5%作为后备基金。

全额管理差额补助的法律服务所,须将收入的50%上缴乡、镇人民政斧;50%用作发展事业基金。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由乡镇人民政斧支付。

与高额的律师费相比,这样的收费标准的确算不上什么。可无论司法局还是乡镇司法所都是政斧部门,经营和管理奇妙的结合在一起,让司法的公信力荡然无存。

想到这些,田文建干咳了两声,一边示意刘局长不要再汇报了,一边紧盯着有且仅有的那五位律师,淡淡地问道:“孙主任,今年法律援助中心提供过几次法律援助?”

前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现临水市律师协会主任孙凯明愣住了,想了好一会后,才支支吾吾地说道:“报告田书记,尽管法律援助都是免费的,但也是有条件的。再加上平时聘请律师的费用都在2000元以上,标的额越大,费用就越高,所以老百姓一般情况下都不愿意找律师。”

“你是说没有提供过免费的法律援助了?”尽管田文建对此心知肚明,还是禁不住地问了句。

刘局长很是尴尬,连忙插了进来,小心翼翼地解释道:“田书记,提供法律援助并不是我们一家的事,由于大部分被告人自愿认罪,法院也不会为其指定律师。法院那边都不需要,我们也不能上赶着提供法律援助不是?”

不得不承认,刘局长的话还是有一番道理的,人家那边都已经尘埃落定了,你再没事找事的提供什么法律援助,那不是影响兄弟单位之间的团结吗?

田文建暗叹了一口气,接着问道:“那各乡镇司法所的人员构成呢?都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吧?”

这个问题可把刘局长给难住了,因为司法所也是一个养人的单位,连自收自支的司法所都归乡镇管理,司法局只负责业务上的指导,在人事上和财务上并没有决定权。

看着他那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常务副市陈彪连忙回过头来,呵呵笑道:“田书记,司法所人员构成的确有些复杂,有撤乡并镇后无法安置的干部,有复员转业军人,还有一些退居二线的老同志。当然,也不排除一些领导干部的家属和子女。但业务培训这一块,市里还是抓得很紧的,能者上庸者下,毕竟从事法律工作,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可不行。”

人口老年龄化是坏事也是好事,只要扎紧口子,坚持个五六年,庞大的干部队伍就能自然瘦身。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要不田文建也不会下那么大决心,准备在临水干八到十年了。

很多事情欲速则不达,尤其是极其敏感的精兵简政。田文建不再纠缠下去,而是若有所思地说道:“术业有专攻,还是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比较合适。陈市长,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我们能不能对司法系统来个小小的改革。像老干部工作一样,把所有的乡镇司法所,统一归口到司法局?”

司法局归政斧管理,就算把权力从乡镇领导手里收上来,也还在他这个分管公安司法工作的常务副市长管辖范围之内。某种意义上而言,权力不但没被削弱,而且还得到了加强。

看着刘局长等司法局干部们那副急不可耐地样子,陈彪意识到自己必须表态了,想了好一会后,才欲言又止地说道:“田书记,这不同于老干部工作,涉及的方方面面比较多,要不咱们再研究研究,多听听各方面的意见?”

这么大的事,他当然做不了主,毕竟他只是一个常务副市长。田文建微微的点了下头,若无其事地说道:“我只是提出一条思路,至于怎么干,还得需要经过研究论证。但有一点是明确的,普法才是司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绝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要不然还要律师干什么?”

说到这里,田文建站了起来,指着墙上悬挂的法律事务所收费规定细则,继续说道:“目前我国的法律服务市场,特别是地方上的法律服务市场非常混乱,大量‘法律工作者’都在有偿办理案件。

据不完全统计,仅我省在册的法律工作者就有6366人,与执业律师人数基本持平,而且在实践中许多人都在冒充律师。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想过,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司法部有没有许可律师之外的人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权力?有没有向某人颁发法律工作者证的权力?”

正如田文建所说的那样,司法部颁发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是一部不折不扣的行政法规。在没有法律根据的前提下,是一种无效的许可行为。虽然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律工作者的匮乏,但由于从业者良莠不齐,在实践中不但会侵害到其他公民的权利,同时也侵犯了执业律师合法权益。

田文建的言外之意很清楚,那就是司法所代理的那些有偿诉讼,都是在知法犯法。而司法局的本职工作,应该是普法而不是去搞法律经营。

陈彪反应了过来,连忙点头说道:“请田书记放心,市财政一定会挤出足够的资金,保证司法系统的正常运转。争取在两年内取消法律咨询、民间调解等现有的收费项目。”

田文建满意的点了点头,一边示意他坐下,一边继续说道:“同志们,胡适先生曾经说过,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儿的正常国家,道德自然会逐渐回归;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堕落成为一个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谈高尚,天天没事儿就谈道德规范,人人大公无私,最终这个国家会成为伪君子遍布的肮脏国家。

因为种种原因,两千多年来,咱们就知道遵守规矩的是傻瓜,制定规矩的才是聪明人。在国外留学那么多年,看看人家的法制建设,再想想我们的以法治国,我不明白究竟是西方人太笨了,到现在还搞不清楚,还是咱们这些中国人太聪明了?”

在坐的不是司法局干部就是律师,哪能听不出田大书记的言外之意。毕竟从内心来讲,他们也希望法制建设能落到实处。毫无疑问,田文建的这番话说到他们心坎里去了,就在众人深有感触之时,田文建继续说道:

“诸位都是法律工作者,应该比我更清楚法律就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如果权力高于法律,人们就会向权力求助,遇到任何问题都会运用“关系”来解决;如果法律高于权力,人们就会向法律求助,通过规则来解决问题。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同时也决定了道德基础。这就需要我们这些党员干部知法、懂法,绝不能在执法和用法的同时还知法犯法,践踏我们自己制定的法律。”

花花轿子众人抬,田文建的话音刚落,众人立即送上了一阵热烈的掌声。

尽管田文建清楚的明白光凭唱高调是不够的,但还是深情地说道:“在当前这个道德滑坡,法制意识的淡薄,不正之风横行的形势下,法律工作这个职业也成了容易出现问题的高危职业。

在处理每一个案件中,都可能遇到权力、金钱等各方面的诱惑,公正廉洁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因此,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就要求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抵得住诱惑、抗得住干扰。

记得明朝洪应明编著的《菜根谭》中有一句话,‘魔者先降自心,心伏则群魔退听;驭横者先驭此气,气平则外横不侵’,我认为这句话很好的诠释了自身修养的重要姓。

特别是我们这些法律工作者,较之普通群众更应当立身高一步、处事高一阶、修德高一品、情艹高一层;更应当从为官的角度,从法治的角度、从为民的角度,经常清理自己的思想,反思自己的行为,努力做到思想上防蜕变,经济上防贪腐,工作上防失职,纪律上防松弛,做一名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良心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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