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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路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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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独孤家名头最响亮的是独孤凤,但是在前几年,独孤家最有名的人物却是这位独孤云。与独孤凤以武功闻名天下不同,独孤云乃是以文采出名,据传其五岁能作诗,八岁能写文,是赫赫有名的天才神童,天才横溢,不让古之甘罗。其所作的《侠客行》一诗,脍炙人口,在天下广为流传,其洒脱豪放之风,为无数江湖游侠儿推崇。宋玉致也读过这诗,由诗及人,对独孤云颇多遐想。只是这几年独孤云渐渐销声匿迹,虽然偶有诗文传出,但已经久不见其身影。

不用说,这个大唐双龙传原著及历史上并不存在的独孤云正是独孤凤的另一个身份,在刚穿越的十来年里,独孤凤一直纠结于自己的性别,下意识拒绝承认事实,在人前大多数时候都以男装出现,还大肆抄诗抄文,混出了不小的名头,也是她前世文字功底不错,今生就肯下功夫学习,抄文抄的倒也没有露馅。不过自从她武功有成后,领悟到自己纠结于男女是无意义的事情,再加上身体开始发育,装扮成男人越来越容易露馅,便放弃了这种无聊的行为。只是这独孤云的名头已经传了出去。

独孤凤逗着宋玉致,半开玩笑的说道:“家兄文采风流,名闻天下。武功卓绝,不逊于我。心性高洁,性情旷达,一向寄情山水,不爱俗物,非一般世间须眉浊物所能比。怎么样?不知可配的上玉致?”

宋玉致脸色一红,甩开独孤凤的手,娇声嗔道:“姐姐把自家哥哥跨上天去了,谁知道有没有说的那么好。若是由我说,我二哥博学多才,文学武功,书画音律,无一不通,又性格温和,最会体贴照顾人。正合独孤姐姐你是良配呢?”

独孤凤笑着弹了一下宋玉致的脑门:“你这死丫头,倒会反打一耙。”

宋玉致捂着脑袋叫疼,不忿的道:“姐姐太霸道了,就许你夸自己哥哥,不许我推崇我哥哥!”

独孤凤笑了笑,又无可无不可的道:“若是你哥哥能在武功一道上胜过我,嫁给他倒也没什么!”说着又揽过宋玉致,凑到她耳边说:“你又要什么条件,才愿意嫁给我哥哥呢?”

宋玉致闻言不禁脸上发烧,一直红道耳根,害羞的不说话。

独孤凤大获全胜,心情大好,在宋玉致脸上亲了一口道:“致致是默认了。不若今趟致致跟我去长安,一起见见我哥哥。致致这么可爱,他一定会喜欢你的。”却想起了自己的另一个身份,灵光一闪,升起了一个想法。又一挑宋玉致的下巴。似笑非笑的道:“那时候,说不得我得改叫你一声大嫂了。”

宋玉致闻言大羞,道:“不理你了。”说着挣开独孤凤的怀抱,转身跑了。

待两人回去,晴雪几人已经做好了饭菜,见两人空收而回,晴雪问道:“果子呢?”

独孤凤不由的有些尴尬,晴雪以手扶额,道:“果然不能对小姐有抱有期望。”鱼肠,承影不禁偷笑,独孤凤大是尴尬。

众人吃完饭,各自寻了房间休息,一夜无话。

第二日,众人策马在荒野小道间飞驰,朝着丹阳的位置赶去。这个时代,江南虽然历经三国东吴,东晋南朝历代的开发,但也只限于靠近河流的肥沃平原地区,事实上,在工业革命到来之前,大部分的地区还是都茫茫荒野,保持着千百年来的原始面貌。策马奔驰在苍茫原野上,遥看晴空万里,碧野茫茫,却是让人心情出奇的愉快,有种海阔天空,任我纵横的欣悦。

一行人愈奔愈快,行了半日,只见道路越来越宽,显然前方应有城镇集市。秦叔宝的黄骠马乃是上好的千里良驹,此时其他人的马都已经口鼻喷气,颇为疲惫,但那黄骠马却不见任何异样,反而精神熠熠,活力十足的奔走在最前面,远远甩开后面人一大截。

突然,只见在最前方的秦琼勒马而停,众人敢到跟前,也纷纷停下马来。独孤凤问道:“秦兄何故停下来?”

秦叔宝扬鞭一指前方,道:“小姐请看那里。”

独孤凤举目远眺,只见前方地平线上隐隐升起了几道粗大的烟气,烟气粗大散乱,不似军队的烽火狼烟,也不像是村庄的炊烟。

宋玉致轻“咦”一声,好奇的道:“那是什么?看起来不太像军队用的报信狼烟,难道是炊烟?”

秦叔宝观看良久,苦笑一声道:“小姐,我们还是绕路吧!”

独孤凤眉头微皱,运足目力看往前方,只见隐隐是个小镇,镇中火光闪耀,烟气冲天,想及乱世常发生的一些事情,心中升起不好的预感,不确定的问道:“莫非前方有人在放火烧镇?”

秦叔宝点点头:“前方烟气如云,散乱不聚,不会是军队的狼烟,若说是炊烟,断不会有这么厚重。只可能是走水,或者有人放火烧镇。不过这地方靠近战场,乱兵烧杀抢掠的可能更大。”

“什么?”听到前方可能是有人在烧杀抢掠,宋玉致大吃一惊,心性善良的她想也不想便道:“有人在放火烧杀?我们赶紧过去救人。”

独孤凤虽然自问不是好人,但也见不得这种事情在自己眼前发生,闻言也不多说,一催马道:“走,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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