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深处,山崖巍峨耸立,一道身影正沿着山峰间流淌的小溪缓缓向前走着。
只见这人腰间围着几乎及膝的虎皮裙,双脚之上也各裹着一小块虎皮做鞋子般,光着膀子,左臂之上似乎受伤了,包扎的布上被渗出的血印红了大半。腰间还围着一个皮带,腰侧别着两把驳壳枪,背后背着一个带着斑点的豹皮包裹。
“呼呼..”略微喘息闷头走着的他突然抬起头来向前看去,露出了一张涂抹得花花绿绿的脸,整个就是一副野人的形象般,不是进入了大山的冷锋又是哪个?
冷锋进入山中已经半个多月了,没错,不是半天,也不是两三天,而是半个多月。
就算是冷锋自己,也没有想到自己走了半个多月都没有能离开大山。
冷锋并不是在大山中迷路了,对他来说在大山内确定方向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他确定,自己是沿着和逃离的小村所在之处相反的方向赶路的,大概是西南方向。但走了十多天都没能离开大山,反而越走越深入了大山般,冷锋便明白这片连绵大山的范围超乎了他的想象。
“鄂豫皖地区,这么大的山区?难道是大别山?”冷锋心中曾暗暗猜测。
这十多天,冷锋在山里过得并不轻松。在进入大山的几天之后,冷锋便遇到了不小的麻烦。
冷锋如今这个身体本身是个留学归来的学生兼医生,医术虽好身体素质却实在是不怎么样,甚至可以说有些弱不禁风。据冷锋得到的向永志的记忆,他母亲生他的时候是早产,这小子从小身体就不好,是个药罐子,若不是他父亲医术好,在这个医学不发达的年代能不能养活都是问题。再加上之前被吊打,让冷锋这个本来就羸弱的身子更差了。
在大山中生活,可不是说说那么简单,每天赶路,晚上休息还不能睡死、免得熟睡中成了豺狼虎豹的晚餐。这般折腾,只几天的功夫,冷锋如今的这身子就有些受不了了。因为晚上太冷,还得了感冒。
无奈之下,虽然知道晚上有火光是很危险的,可冷锋还是不得不点燃了篝火取暖。
冷锋盼着可千万别引出什么大家伙来,但他的运气似乎不怎么好。虽然没引来什么难对付的大家伙,可却引来了一群狼。俗话说猛虎还怕群狼呢!拖着病弱的身体,面对着一群狼,冷锋的危险可想而知。
靠着两支驳壳枪和精准的枪法,几乎一枪一个打死了十多条狼的冷锋,才吓跑了狼群,侥幸保住了小命。
不过,冷锋却并没有庆幸,反而心中有些发苦。因为这有惊无险的一战,几乎耗光了他的子弹。接下来一路上不知道还会遇到什么,仅有的几颗子弹,能保证他安全的离开大山吗?若是没了子弹,凭他这生病的羸弱之身,只怕抓个兔子都费劲。而且就算离开了大山,就没有危险了吗?
事实证明,冷锋的担心并不是没有道理。在接下来的行程中,他又经历了两次惊险的经历。先是被一只花斑豹偷袭攻击伤了手臂,伤口很深,没有缝合伤口条件的冷锋废了好大的劲才想办法止住了血。至于那只花斑豹,则是被冷锋接连两枪打中了腹部和胸口而死。这是在受伤的情况下,否则枪杀一只豹子对冷锋来说不用那么麻烦。
第二次的惊险,发生在几天前,冷锋手臂的伤还没好呢,却又倒霉的遇到了一只老虎,一只成年的华南虎。
不过,这只华南虎在见到冷锋的瞬间愣了下,似乎没有想到会在这大山深处见到一个人类,所以并未立刻对冷锋发动了攻击。而看到那只华南虎的冷锋,先是头皮一麻,紧接着便是反应很快的拔出了腰间的驳壳枪,虽然华南虎似乎遇到了危险欲要躲闪,可冷锋还是一枪精准的子弹爆开了华南虎的一只眼睛弹壳射入了它的脑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