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再终,第一次,庄小蝶的演唱会竟然没有掌声,不是人们不喜欢,而是太过喜欢而忘记了鼓掌,甚至都沉浸在美妙的音乐中。
“我可以独唱一曲吗?”林北凡计上心头,看着略微气喘的庄小蝶。
“当然可以。”
“下面,就由我来独唱一曲,我独创的,爱的表白。”林北凡拿着麦克风,大声的说道。
丫的,这神棍竟然在这个时候要表白。
“牵你的手,朝朝暮暮,牵你的手,等待明天,牵你的手,走过今生,牵你的手,生生世世左手刻着我,右手写着你,心中充满爱,当我们掌心相对,心心相印时,所有的人都会看到--我爱你。”
不得不说,这神棍装逼的境界已经到了一种很高的境界,虽然他声音并不美妙,但在他出神入化的琴音带动下,竟然带着别样情意,像水中的细砂,任由绵绵之水流过,而它也变得缓缓而流,随着水流到处飘荡。
而这神棍看的是谁呢?
肯定不是高傲的万紫凝,也不会是未育完全的小萝莉万思琪。
就连庄小蝶都顺着他的目光看去,那是一个成熟、大方、得体,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女人,生活的磨炼不经意间在她眸子留下一抹坚强。
她……
她就是那人宁愿讨饭,也要拉上林北凡的彪悍娘们,她就是那个刀子嘴豆腐心的善良娘们,她就是那个在外人面前永远都带伪装,不让别人看到她软弱的内心的小女人。
她……叫寡妇卿,噢……不,是陈可卿。
虽然林北凡的歌声并不动听,但并不能盖棺论定,情到深处情意浓,从这不全的五音中,人们能感受到那种如山间流水,似鲜花馨香的爱意。
所有人并不知道这个幸福的女人叫寡妇卿,但所有人都羡慕她能拥有如此优秀的男人。
就连台上的庄小蝶都目光闪烁,眼眸中不再是一片清澈如水的光芒,几何时,她曾梦想过,自己的男朋友也像这样表白。
她不在乎歌声美不美,在乎的只是那颗真诚的心。
这一刻,她开始羡慕那位坐在贵宾席上,同样漂亮,同样优秀的女人,不由得,竟然有种酸酸的感觉。
当林北凡深情的目光与寡妇卿对视时,习惯使然,寡妇卿毫不退缩的白了林北凡一眼,倔强的挺了挺胸,这就是老板的威严。
可是,当她听到林北凡歌声时,这种威严一扫而光,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茫然,是一种犹豫,以及犹豫之后的绝决。
当她再看左右时,成百上千,成千上万双眼睛正羡慕的看着她。
“哥在向你表白。”捅了捅愣的寡妇卿,万思琪水汪汪的大眼睛闪着羡慕的光芒,不无提醒之意。
“啊……怎么会,就他?”寡妇卿撇撇嘴,否定了。
这一刻,寡妇卿被幸福包围了,她彻底的“堕落”了。
ps:感冒烧中,这章两千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