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岁那年,我妈咪决定跟她的第二任丈夫离婚。原因是受不了那个粗鲁的农夫每次酗酒后都把她往死里打。
妈咪说要带我去伦敦,那里的雾是紫色的,人和人之间不用看得太清楚,这样就没有人能注意到我们脸上身上的那些伤疤了。
西西尔顿农场上的太阳总是下山得那么早,妈咪说让我抱着书包,在院子后门等她。
她会把继父用来运送家禽的老爷车开过来,我们一起逃走。
我讨厌那种车,里面全是发酵的死鸡毛味道,就像继父万年不洗澡的体臭。
可是一直等到卡西婶婶拖着她大腹便便的斗篷从远处的工地上给她丈夫送饭回来,破破烂烂的老爷车才开过来。
可是车门一开,我没看到妈咪。胡子继父跳下来,拎着我的脖子把我像抓鸡一样丢进后座箱。
我就趴在,我妈咪还没凉透的尸体上。
她被继父用一根扎鸡用的铁钩子穿了喉咙,两眼还瞪着。
我有一双跟妈咪一样漂亮的眼睛,蓝的就像艾汶河的水。
继父叼着酒,在哼歌,一首滥调陈词很污秽的歌。
然后整个车子撞上了前面的施工瞭望塔!
我滚倒的时候,妈咪的身子压了上来。她的血很暖,就像无数个绝望的夜晚,她抱着我入眠的时候,眼泪滴在我脸上的温度。
我从妈咪最后的保护里爬出来,继父像一头被阉割过的死猪,趴在方向盘上直哼哼。
我绕过去,看着他。
他骂骂咧咧,冲我喊:“fuc*-the-godshit,u–stupid-help-me!”
我撒腿就跑,跑到车厢后面,抱住那桶备用汽油从上面直接淋在那混蛋的头上。
然后抓起角落麻袋里的碎鸡毛,洋洋洒洒丢下去。
就像妈咪之前跟我玩枕头大战那样——
继父还在嚎叫,等我点燃了火柴,他的嚎叫就变成了惨叫。
看,谁说西西尔顿农场的太阳会落山,那边的火球不是照得大家心里都安暖么?
我逃走了。
没有人会给一个七岁的男孩合适的工作,所以我说,我很漂亮,我什么都能做。
我扯开自己伤痕累累的衣服,说我甚至知道应该怎么做。
因为我继父教过我了,教了我……整整一年。
收留我的女人大约五十几岁,我和其他十几个男孩子在一起,都叫她罗尔斯太太。
她是个善良又懂得生活情调的女人。
说她善良是因为她把我们喂养的白白胖胖,
说她有情调是因为她心灵手巧,给我们做好多漂亮的洋装,打扮的很惹眼。
我前面有说过我们都是男孩子么?对,我们都是男孩子,但她把我们扮成女孩子,然后编上号。
一个一个,一双一双,来了走,走了来。
直到我十四岁那年,被漂洋过海地送去T国,我才明白罗尔斯太太做的是什么生意。
在地下暗藏管的三年里,我过得还不错。
真的,至少比我继父那满身臭鸡毛好多了。因为那些客人大多都是现实中有着至高无上权利和财富的,才敢这么玩。
上流社会的人,做起下流的事,一点不含糊。
那天一个客人发了酒疯,把包房里砸的昏天暗地,我趁乱,用碎裂的啤酒瓶子戳他眼珠里了——为什么?呵,比其他之前对我做的,已经算是便宜他了。
所以当我第一次见到江先生的时候,差点以为他也是来寻欢的。
后来知道他是这家店的股东,我重新捡起了刚刚放开手的酒瓶子。
我只知道我们这儿的老板是个姓凌的华人,只有一条腿,很少露面。
所以着实没想到,今天这一场小小的骚乱,竟然把两个BOSS都请出来了。
“阿楠,你没跟我说过你还在赚这么缺德的钱。”
“是么?”眼镜男呵呵道:“我以为你知道有人喜欢男孩子。”
“那是人家的自由,但是异装癖什么的……把他假发摘了,看着恶心。”
他竟然一眼就能看出我是个男人?
那一刻,我有了近十年来第一次耻辱的感觉。
一把扯掉身上的床单和乱蓬蓬的假发,我跳到他身前。
我说求你救我。
“一个贫穷而美貌的男人,想改变命运就只能挥起拳头。”
这是江左易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于是我操起手边的酒瓶,就要往自己那张比女人还要妩媚精致的脸上划。
“你干什么!”他捏住我的手腕。
我笑着看他,说这样做不行么?这样,我就再也不能做这行了。
他怔了一下,然后说:“我喜欢你的眼睛,像狼。像皮毛很华丽的狼,但依然是狼。
你叫什么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