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生活在南方的内陆地区,估计你应该也听过,长岭市。我家是在湿地公园那边,不过我却不是城里的孩子,只是在哪里读书而已,高中时候每天上下课路过那湿润的湿地公园,总能感受到那一股清新的宁静空气。”陆清怡眼神看向窗外,窗外此时正好能看到四方大厦居高临下的景色,来来往往的车辆,车水马龙。再远一点,则是广阔无垠的大海。在这里的射线,还能看到海面上的人工岛屿。
在等候室的这一小格格座里是属于食关的晋级者,就只有他们两人。
天命缓过神来,“噢”了一声,突然有点自嘲的笑了笑,大不了就真的当回忍者神龟,有必要因为一点小事为一个女子伤神吗。想到这里突然心胸舒达,笑了起来。
这一下更加让陆清怡认为刚刚天命是因为电梯里的事还在害怕自己怪罪他,突然感觉这个男子还挺有趣的。也跟着笑了起来。
天命望向陆清怡,清澈明亮的眼睛,仿佛深邃的地方里埋葬着什么东西。和普通人不一样,她仿佛有着更深的东西在追寻着,坚持着。让天命一度以为,这宛如九天上的玄女,让人可望不可及。更不可能去理解,了解她内心的东西。
“你相信一个人会坚持的等待另一个人出现吗?不管,时隔多久。”
“啊?”天命撇过头,身高本身便比陆清怡高,此时看向她的角度刚刚好为斜下方向。
“早在高中的时候,我就认识了那个男孩,他是学校篮球队的一员,不过他总是会安静的呆在角落里,无论是热血沸腾的比赛现场,亦或者是休息的间隙,还是在每天放学,黄昏过后的练习场,他都是那么的安静,默默的静坐于一个地方,会有淡黄色的阳光染在他的身上,他会很宁静的散发着光芒。”
陆清怡突然感觉,若是脱去那副近视眼镜,若是重新梳理一下头发,面前的这个叫做仇仲恺的人,或许很有几分他的气质和感觉呢。
天命觉得陆清怡描绘的场景很明亮,让他对那个男子的形象,一下子跃然于眼前。
陆清怡仿佛又回到了高中的那个年代,一座在小县城之中单薄的学校,通往这里的是随处可见倒伏有致的稻田,每天天刚蒙蒙亮教室的白织灯光就会明灭于一个一个的教室,然后清晨的红色阳光会逐渐将一切染得通红。在这个学校,这个县城里,有这样一个男孩子,他来自于大城市,他总是会成为女生讨论的焦点,他在那个城市里有没有女朋友,他经常会给谁写信,是收到了谁的信,让他仿佛永远也不会笑的脸,也浮现出淡淡的微笑,这种微笑就像是清晨热而不伤的阳光,总是会充斥着美好和淡淡的忧伤。
于是只有一个看到他心跳会加速的女孩,在每一个上学遇见的路口,在每一个看着他打球跳跃落下,汗水滴落的日子,在每一个黄昏放学的时候,他一个人从光线黯淡的教室,“劈啪”一声收起最后一本书,扣上书包扣,挽在身后准备离开的日子,都会有一个靠在门背后的女孩,惶惶然受惊飞鸟般的逃离。
陆清怡在天命的面前笑了起来,“我总是在想,他那双无焦的双目,会不会有一天,为了某个人而凝聚起来,一个来自于大城市,却在郊区县城读书的男孩子,他总是会在风向标旋转的时候眺望远方,他在张望些什么呢?他忧郁的气质和眼神,总是让人不敢鼓起勇气和他说话呢。”
天命皱了皱眉头,这个动作让陆清怡忽视了他那副近视眼镜,落在了他干净的面容之上,“那么,你最终和他搭讪没有呢?”
陆清怡点点头,挺翘的鼻尖在这一刻宛如玉质,“有啊,正巧我们回去的路是同一条,于是我们会一起走,骑着电瓶车,一路回家。”
其实在湿地中学上学的百分之八十学生,放学回家都是同一条路,同一条宽阔的,然而却在人们视线中高低起伏的一条通往不同住宅区的大道,因为道路高低起伏,所以如果骑自行车的话,会很耽搁时间,当时上学,很多学生骑的都是电瓶车。
那些日子不会忘记。陆清怡记得两人并肩骑着电瓶车,行驶在公路上面的时候,太阳追着他们身后而落下,于是天幕上的云朵就越加的跌宕起伏起来,明暗交织,光影如柱,世界在这一刻粉饰了金色调和淡色调,宛如油画。
偶尔会有公车从后而来,又在两人之前消失,于是整个开旷的道路上,就只听得到两人电瓶车呜呜的声响,缓慢的在公路上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