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没事。”杨乐天用身子的力量推开了飞鸟,转过身,坐在榻边大口地喘息。两只无力的手垂落在床边,左腕间的血仍未止,殷红的颜se渐渐浸染了白se的布条。卸去内力,右手的骨裂处再次断开,稍一拢指,便有嚓嚓的脆响,五根手指如同枯枝般地僵直脆弱。
“还说没事,你快躺下吧。”飞鸟压着杨乐天的肩头,把他生生地按在了床上。
纷乱的发丝从颈间滑下,飞鸟又是一惊,大哥那脖颈处五个清晰的指洞,虽是结了痂,却是深深凹陷。
皱着眉,飞鸟迫不及待地问:“你这一身的伤,都是怎么搞的,你这个样子了还来救我?”
“唉,此事说来话长,寻王府被抄,王爷被问斩,我作为香香的姐夫不能坐视不理。”杨乐天失血过多实在虚弱,半闭着眼睛把近ri有关寻王爷的事情和飞鸟简要叙述了,提到夜闯王陵时,又不自禁倒吸了一口凉气,“那个妇人,身形快如鬼魅,一双利爪咄咄逼人,绝非寻常的武功,摸不到门路,我也不是她的对手。”
杨乐天一边说,一边从怀中取出了那枚珍贵的夜明珠,眼神微聚,叹息:“这颗珠子不知道能不能为王爷……咳……平反。”说到最后一个字,他口齿已极为含糊,一口血从洁白的齿缝里如喷泉似地涌出来,手上的夜明珠还没来得及挪开,迷雾般的血便覆盖了整枚珠子。
“大哥!”飞鸟紧张地唤了一声,眼珠却突然凝住,目光即被眼前的景象所震,他手指着珠子,翕动着唇:“大哥,这珠子……”
只在眨眼之间,珠子上的血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好像是雨滴落入了干涸的泥土,转瞬被吸收殆尽,甚至没有痕迹。
倏地,那枚珠子陡然跳跃起来,离开了杨乐天的手掌,飞起一尺来高,通体散发的光已不再似平ri皎月般的银辉,而是一种迥异妖艳的红se,红得如地狱中的烈焰,血泊中的玫瑰。
杨乐天和飞鸟俱都瞪大了眼睛,望着这个烁烁发光的红球,一时间无以言语。
“嗖——”那颗珠子陡然飞掠到杨乐天的头顶,飞鸟下意识地伸手去抓,“啊!”他叫了一声,迅速将手抽回,摊开一看,掌心之内瞬间鼓涨起来几个热泡。
然而,杨乐天却仿佛被什么力量压制住身体,不得动弹,唯有两只黑se的瞳仁正随着那个红球缓缓移动。
红球悬浮在空中,散发出的光越来越明,最后亮得竟令二人无法睁眼。待那团光亮到极致之时,倏然拨开一线,好像乌云密布过后的天光重现,红得如朱砂一般的光从杨乐天的头顶笼罩了下来,一直覆盖到他的脚趾。
“呃……”床上的人发出了一声低低的呻吟,全身的热血也随着如沸水般滚了起来,迅速流入受损的五脏六腑,那些带着病灶的五脏,仿佛如久旱逢甘霖的庄稼,以极快的速度吸收着血液中莫名的能量,而那能量来源正是眼前这颗赤红的珠子。
眼睛已经完全闭合了,待再睁开时,杨乐天感觉自己的灵魂飘出了躯壳,不多时,那灵魂兜转了一圈又回来了,然而,回到他体内的,已经不是原来的那副灵魂。
是的,他的灵魂重生了,带着完好的五脏和新鲜的血液,回到了那副俊美的外壳。珠子的光亮也熄灭了,恢复了往昔的清光,而那清光中有红se的小虫在珠体下自在游曳,一条条仿若细线。
“当!”珠子如铁球般地砸向地面,滚了几滚,咕隆隆滚向床下,砰地撞上了床腿,静止不动了。
“幻、魄、珠!”深吸了一口气,杨乐天清楚地吐出了这几个字,用手撑床,一跃而起,不仅是手腕间的断骨和割伤不再痛了,连身体也仿佛回到了几年前的强健之态。
“这个就是武林中争夺的风风火火的幻魄珠?”飞鸟感受着掌心热泡带来的火灼般的痛,目不可信盯着滚落床脚的那颗夜明珠——不,应该是幻魄珠!
杨乐天点了点头,走过去拾起宝珠,此时的幻魄珠已不再烫手,而是像雪一样冰凉,珠中那些清晰可见的红se‘小虫’乖乖地蛰伏着,一动不动。
回过身,杨乐天的脸上带着狂喜的笑,因为他终于摆脱了病魔的困扰,可以和琳儿白首偕老了。
他定定地看着手中之物,连指甲都颤抖起来,这次不是因为手上的伤,而是缘于他从心底涌现出来激动,正如瀑布飞流直下激起的磅礴水浪,撞击着那颗早已因病而死的心。
“想不到这幻魄珠的开启之法居然是——鲜血!”
“鲜血……”飞鸟喃喃,听到这句话,他内心好像突然间被压上了什么重物,许久都说不出话来。憎恨,他不是最讨厌这种红se的液体么,粘稠恶心,令人厌恶,怎么这东西还可以用来救人的么?
“义弟,别愣着了,大哥已完全康复了,该替我高兴才对。”杨乐天拍上飞鸟的肩头,对着那张僵硬的脸,朗声笑着。
“对,对,大哥说的是,高兴,该高兴啊!”飞鸟有些木讷地点头,旋即便真的开心起来,也拍了拍杨乐天,“走,我们去喝酒庆祝一下!”
“喝酒?好,只不过……你的毒是否真的解了。”
飞鸟苦笑:“当然,不,其实我根本没有中毒……”顿了顿,想起了那个令他又爱又恨的女人,低头一叹:“算了,不说我了,咱们走吧。”
“嗯,走吧。”杨乐天笑了笑,看出了飞鸟的难言之隐,也无谓揭人疮疤。
二人迈步出了门口,飞鸟却突然驻足,看着惊疑回身的杨乐天,微笑:“大哥,上天给了你重生的机会,你是否可以真的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