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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发生的第一眼,往往来自生理吸引。女孩们喜欢帅哥,就像男人们喜欢美女。在这个腐女当道,女权盛行的时代,男色成了抢手货,想要吸引更多的女人,有钱有势不是关键,关键得长得帅。
“这位是我的合伙人,读研同宿舍的兄弟,黎明远。你们刚才认识过嘛?”庞士绅反客为主,居然做起介绍人。晓峰程序化地回应:“你好!复旦管理学院,林晓峰。”
明远微微一笑:“我们早就认识了。我刚才在答辩台下,已经听过你的名字。”
小孩跟前没有菜,捂着受伤的手指,眼巴巴看着大人。虽然肚子不饿,眼睛却止不住馋。晓峰要了一只小碗,给他分了一点饭,夹了几根肉丝给他。
两个男人见此情景,抢着给孩子布菜。庞士绅给他五花肉,小孩立刻给挑出来。他右手指受了伤,左手拿筷子挑菜,居然十分灵便,敢情是个左撇子。
晓峰温柔一笑:“他不喜欢吃肥肉。”
“我也不喜欢吃肥肉。”明远赶紧标榜自己,挑了一根肉丝给他。
小孩挑起鱼香肉丝,放在嘴里尝了尝,细嚼慢咽地吃下去,看来很合他的口味。
明远又挑一根给他,小孩照旧不紧不慢吃了。
明远见他喜欢吃,就不停地往他碗里放。
两人一个挑一个吃,盘子里不多的肉丝,基本都给了孩子。
晓峰一直低头吃饭,不理睬明远的殷勤。倒是孩子挺乖巧,主动向明远示好:“谢谢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