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她,外婆才是真正地做白粥的好手。
白米粥在煲了二十五分钟后,一定要再开盖搅拌十分钟,这是最后的步骤也是最关键的步骤之一。
外婆枯瘦的手腕上戴着一只式样古老的金镯子,从前还是熊孩子的她觉得这很难看,很嫌弃地问她能不能取掉,外婆破天荒地跟她动了真火。后来她才知道,这只镯子原本属于外婆的婆婆,外公拿着它上门求亲,并在新婚的时候亲手把它戴在了外婆的手上。从这之后,它再没有被取下。也许是眼光不同了,现在再看这镯子,倒是很有几分古拙的美,而且金这种东西,不是谁都能压得住的,一个不好就俗了。外婆却完全不会让人这么觉得,这只镯子戴在她不再细瘦白嫩更不再洋溢着生命活力的手腕上,并不难看,只让人觉得相得益彰。
“又发什么呆?去拿碗盘和筷子。”
“嗳。”阮婉应了声,用盘子把包子给热腾腾的包子给装起来,顺带还拿出了一小叠之前吃剩下的泡藕片——这玩意她最喜欢吃,开胃又可口。吃了这么多年,还是外婆做的最好。
这么多年,阮婉吃过无数种早餐,不过比来比去,最喜欢的果然还是现在这样。
白米粥熬得极化极糯,一口喝下去满是米油;泡藕又辣又脆,还有点开胃的酸;包子一咬一口馅,鲜香无比。于是乎,一不小心就吃撑了。好在早上吃多点也没事,不至于像晚餐吃多那样辗转反侧不能眠。
饭后,她主动收拾起碗碟。
外婆却叫住了她:“小婉。”
“嗯?”
“怎么突然就想起洗衣服准备早饭了?”
“……”
“粥还熬得挺地道,我都没教过你这个,什么时候学的?”
阮婉手上的动作顿住,她可以说“我平时看您做多了,自然就学会了”,却不知为何,就是不想对面前的老人撒谎。于是她保持了沉默。
这种沉默只持续了很短的时间,一只温暖的手打破了这短暂的尴尬——阮婉抬起头,有些讶异地看着摸着自己脑袋的外婆,就得到了一个温暖的笑容。
“傻囡囡,不想说就不说,外婆不会逼你的。”
阮婉才刚露出感动的表情,情绪就被外婆的下一句话给击沉了——
“这么大了还总哭鼻子,真是不知羞。”
“……我没哭。”
“嗯,我知道,还差一点嘛。”
阮婉:“……”总说大实话,还能不能愉快地交流了呀?
欢快地笑了几声后,外婆站起身朝客厅走去,一边走一边念叨着:“拿起干净碗放下脏筷子,真舒服。”
阮婉哭笑不得地将碗筷摞起,“拿起干净碗放下脏筷子”是本地的方言,而且是贬义方言,疑似是什么都不干。外婆拿它来形容惬意生活也真是让人醉了,而且,今天之前的她就是方言中说的那种人,所以,她微妙地觉得自己膝盖中了一箭,更是醉了几分。
不一会,客厅的电视声响起。
阮婉于是一边听着那俏丽多变韵味十足的越剧,一边洗完了锅碗。
接下来的时间,外婆似乎已经完全接受了她“突然变勤快”的事实,没阻止她洗衣做饭也没阻止她打扫卫生,只是会充当“生活老师”,时不时教导她一些有用的、能让饭菜变得更美味的常识。上辈子的阮婉从来不知道,简单的居家生活也能这么快活,让人的整颗心都平静了下来。抚|摸着胸口时,能切实地感觉到它在那里。没有四处游荡,也没有支离破碎,更没有惶恐不安,就那么被安稳地待在那里,被小心呵护着。
这种难言的平静,让她恨不得日子就像这样一直持续下去。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生活不可能毫无改变,她也……还想再遇到他。
这一天清晨,外婆出门回来时,带回了一只新热水袋以及几根排骨,原因是昨晚阮婉睡觉时脚抽筋,两人商量了下后,一致认为这是缺钙,可以熬一锅莲藕排骨汤喝。
所以骨汤中,阮婉最喜欢喝的就是莲藕排骨汤了,莲藕清香,汤也不腻。所以她喜滋滋地就上来接排骨,却没成想下一秒就被雷给劈了——
“刚才在肉铺,我看到张老师了。她提醒我别忘了让你大后天去报名,对了,你寒假作业做完了吗?”
阮婉整个人当场石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