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门外雨还在稀里哗啦的下着,叮叮咚咚的声音此起彼伏,不时撩拨着庙里众人的心弦。
庙里面,刚刚还剑拔弩张的几人,全都安静的坐了下来,围在火堆前烤火取暖,就连刚刚清醒过来的大胡子,似乎也忘了给人打成重伤的仇怨,讨好似的从腰间拿出一个酒壶,捧到了曹昂跟前。
在强盗间,一向奉行强者为王,若要生存下来,必须要懂得识时务者为俊杰。碰见对付不了的人,该服软时就得服软,若总讲些什么骨气,义气,迟早也得见阎王。
曹昂笑了笑,将酒壶推了回去:“我不会饮酒,各位大哥自己喝吧,不用顾忌我。”
得知那年轻的汉子名叫廖化,曹昂的心底不由打起了小九九,这廖化将来可是蜀汉的名将,现在虽然本事不济,潜力却是难以测度,若趁他贫贱之时结交,或者收为己用,将来入了白波军,却也有个助力。
互相攀谈了几句,曹昂对这几人也多少有了些了解,那大胡子名叫高勇,使棍的名叫裴元绍,剩下一个叫杜远,都是陈留走马山上的土匪,说起来也算是他的老乡。
“到底是有名头的土匪,虽然改不了粗鲁跋扈的风气,却也懂的能屈能伸的道理,是些精明的人。”
曹昂察言观色,细细揣摩,心底暗暗的思量着。
这些强盗却也不是很凶残,在他看来,高勇等人或许为人霸道了些,刚才挥刀砍他的时候,稍稍留了点劲力,刀刚挥出来,已经带了收势,只是想吓吓他,也不愿多伤无辜。
曹昂两世智慧,颇通经史,却也知道,历朝历代许多英雄豪杰,一大半出身草莽,里面多有些智勇双全的名将。
自己若是想要在乱世里立有一份基业,让曹家人为之侧目,就绝不能放过任何一个收纳人才的机会。
在曹昂有意为之下,双方很快就熟了起来,高勇等人也都是些豪爽的汉子,见着曹昂两人本领高强,度量又大,也是打心眼里愿意和他结交。
“高大哥,你们既然是走马山上的强人,不在山上讨生活,跑到这荒山野岭干什么?”几杯酒下肚,高勇等人脸色微微红了起来,看着他们有些醉意,曹昂趁机问道。
四人一听到曹昂的问话,脸上个个都显露出哀伤的神色,显然,这个问题却是触到了他们的心事。
默然了良久,高勇的眼圈已经暗暗发红,喝了一口酒,慢慢的说道:“不瞒你说,曹兄弟,我们是逃难到这里来的,寨子……,寨子早就被官兵缴了。嗯啊……。”
讲到最后一句,却是难以自已,声音都哽咽了起来。
“原来他们是逃难过来的,难怪衣服破破烂烂的,身上还有不少的伤痕,想来也是经过了一场厮杀才逃出来的吧。”
曹昂听到这里,眼神转了转,抬起手摸了摸下巴,心中已有了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