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逢,关外飞马牧场,七月初七,傍晚,她。
“悍马”董枭又喝的酩酊大醉,这已是第五次喝成这样。
五年前,自从他的娇妻,意外从马上摔下离世后。他便变成这个样子,沉沦。
月色凄寒,草原的夜,悄然的流淌在记忆的深处。
董枭的帐篷内,光影闪烁,许是灯花大抵瘦了,他坐在太师椅上,紧抓了一瓶烈酒,直往嘴里灌。他犹如喝凉水一般,猛灌着酒,持续不停,很快,仿佛那酒很淡,没有任何味道似的。
事实上那是草原独有的烧刀子,酒劲刚烈,辛辣异常。
孤桐曾经尝过一次,那滋味不堪承受,以至于他宁愿收刀伤剑伤,也不愿在体味一下那烈酒的辛辣。那种烧刀子,倒入喉咙中,犹如一团火苗点燃在汽油中,熊熊的引燃与胃中,不是一般人能享受来的。
董枭喝的大醉,醉眼朦胧,只有在这种醉意怏然的状况下,才能麻痹坚韧的神经。每年的今天,是娇妻的祭日。白天他依旧是威风赫赫的飞马牧场副场主;夜晚,他总要买上几十瓶酒,喝的大醉。酒醉中,他的娇妻,才能复活,依偎在身边,轻轻的说着那句让他感动的话:“别人都看你是一个粗犷的汉子,我却看到你心底的温柔。”
仅此一句,从那时起,他心中只属一人。让她幸福,是他毕生所愿。
他们曾经在草原夕阳的余晖中,相互约定,等待有朝一日,一路笙歌,游遍中原秀丽山川。
可是,她却食言,一场意外,此后杳无音信。
杳无音讯,只是董枭的一厢情愿,在心底,总不愿承认娇妻的离世。在每年的七月七,他总是错节她能够归来,与他重温夫妻间的温柔。
孤桐端着洗脸热水,挑来门帘,走近董枭的帐篷。三个月前他刚被董枭提拔为近身侍从,但是细致算来,孤桐已然来到这飞马牧场有半年之久了。
这半年以来,他细致观察董枭的为人处事、生活习惯、个性动作等等,却恍然发现这外表粗狂的副场主,竟然是一个心细如丝的江湖老手。他被提拔为紧身侍从后,依旧没有找到好的刺杀时机。
董枭生活,井然有序。平时外出,都是有四个一定一的高手,时刻站在他前后左右四个位置。孤桐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任何自信能够在不惊动飞马牧场其他人的情况下,将董枭刺杀,唯一能做的,便是继续隐藏自己,等待时机。
夜缓缓地淡了。孤桐站在帐篷中,匕首被他藏在短靴内。董枭醉酒,就是一个机会。
错过今天,他心中清楚,只能再等一年。
孤桐将热水,端到迷糊的董枭面前,看着目标就在眼前,心跳微微加速,被他强力抑制,用恭敬的话说道:“董爷,热水到了,您洗把脸。”
董枭模糊的嘟囔一句,孤桐也没听清说的什么,他扔到手中的酒瓶,同时放下的,还有紧握在右手里的马头狼牙棒,这是董枭的成名兵刃,就算是睡觉也会握在手中。
也就是只有在这五年的这个晚上,他才会放开这珍若姓名的兵刃。
这马头狼牙棒,与孤桐藏在短靴中的匕首一比,顿时就是大棒与牙签的差距,这也是孤桐一直没有机会动手的原因。机会很重要,信心也很重要,没有信心的机会不是最好的机会。
董枭虽谈深情,但他绝不算的上是好认。在他还未做到飞马牧场副场主的位置之前,作为草原匪首的他,杀过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这其中又有多少老弱病?
孤桐曾了解过,董枭最惨绝人寰的一条战绩,是一人一骑,将一个小村落三百口人,屠戮干净,无一活口,而原因,只是他的娇妻在哪小村落中吃了一顿饭,消化不良,闹肚子了。
孤桐是正义的,他所要杀的必须是为恶之人。孤桐亦是疼痛的,没杀的人都是鲜活的生命,只需一剑,他就枯了别人的华年。只是已然踏上这条道路,他就不曾想过退却,就算被风云突变的世道裹挟着,颤巍巍地撞进杀道,往哪里走,他不知道。
蒙头,只管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