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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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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摇了摇头,洛宁道:“咱们修仙者谁有那玩意?”

林宇笑了笑道:“那就跟我走吧!”

三人跟着林宇来到了一家酒楼,小二热情的招呼了三人,林宇从怀中拿出了60两银子道:“给我们开四间上等房!”

小二连忙招呼道:“客官,用不了这么多啊!”

林宇道:“一个月的房钱加饭菜钱。”

小二说道:“好嘞!客官,请上楼吧。”

林宇三人住进了酒楼中。第二天,林宇三人逛遍了整个洛城,虽然看什么都新鲜,看什么都好玩,可惜的是身上没有银两。就在这时,洛宁好像想起了什么。

洛宁道:“哎?对了,林宇的银两哪里来的?”

两人摇头,并不知道怎么来的,因为林宇一直跟三人在一起。

三人回到了酒楼找到林宇想问清情况。

林宇随口胡诌了几句敷衍了过去,最终在付出了三个人,每人时两银子以后才算了事,林宇这时候也只剩下不到三十两银子了。

这天闲得无聊,林宇三人打算出城,以凡人的身份进行打猎,据说普通人的打猎很有意思,林宇不置可否,因为林宇以前就看到过很多打猎的电影之类的玩意。

三人出了城才发现没准备工具,于是准备回城去购买,林宇拦下了几人,因为林宇突发奇想,想要在森林中寻找材料,自己制作,这样才有意思嘛!

于是三人便继续前进,林宇选择的武器是一把长棍,洛宁和安华选择的是弓箭,而信仰选择的,额,勉强可以说是锤子,或者斧子吧。因为信仰找了一块表面光滑的半圆半光滑的石头绑在了一根很粗的木棍上,既能当锤子又能当斧子,很实用的样子。

以信仰的话来说就是:“男人,就该有热血沸腾的战斗,只有战斗才能让自己的信仰得到最真诚的升华!”

四个人一路行走,中间猎到了不少野兔,但是其他的大型动物却是根本没看到。

快黑天了,林宇等人打算安营扎寨,因为林宇想体验一把地球上的野营享受,吃着美味的兔肉,睡着纯自然的生态环境。

就在这时,森林中走过来了一群人,看样子有那么十来个。

林宇等人并没有在意,普通人即使来上几千人也不是他们四个人的对手。

这些人也看到了林宇四人,正是因为林宇四人的火光和香喷喷的兔子肉把这群不速之客吸引了过来。

这群人中一个看似是领队的人上前询问道:“呵呵,你们好,请问我们可以加入吗?”指了指天道:“天已经黑了,在野外过夜人越多越好,可以避免野兽的袭击,不是吗?”

三人看了看林宇,林宇道:“好啊,不过你们有没有酒啊?没有的话我们可不欢迎啊!”说着带头笑了起来,很显然,林宇和他们开了个玩笑。

安华他们三个人也跟着笑了起来,这个领队样子的人说道:“呵呵,美酒管够!兄弟们,没危险,过来吧。”

十多个人都走了过来,林宇扫了一眼,发现是附近村庄的农家汉,并不是什么打家劫舍的强人。

林宇和领队聊了很久,知道了这群人为什么在森林里打猎而不去种庄稼。

原来这个领队叫做孙海是洛城附近村子的村民,但是不喜欢种田,于是就带着几个同村一样不喜欢种田的朋友出来打猎,认为打猎带来的乐趣比种田多得多。于是便出来了,时间长了,也就熟练了,经过了几个村子,卖掉了手中的猎物,村民们都很热情的接待了他们,结果慢慢的村子里的人也都跟着孙海一起出来打猎了,就这样慢慢的形成了这么一个拥有十多人的打猎队伍。

孙海也想问林宇四人出来打猎是为了什么,林宇胡乱的随口编了一段借口。

林宇说:“我们其实是建安城的普通大户人家出来的,因为对于打猎有一定的兴趣,所以就出来了,不过路上发现没带装备,所以索性直接就地取材,你看。”说着林宇就拿起了手中的木棍。

孙海看到了果真如同林宇说的这边,四个人都是就地取材,于是便相信了。

第二天林宇随同这十多号人一起打猎,还别说,有经验的人和没经验的人就是不一样。孙海根据着脚印发现了一头熊,十几号子人一拥而上,最终制服了这头黑熊,并且将其击毙。其中,林宇和信仰的表现让孙海很是惊讶,因为大户人家出来的公子哥一边都没什么真本事,折让孙海等人刮目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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