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启二年(1622)六月,荷兰人第二次占领澎湖,不断向明朝要胁通商,在双方陆续展开的谈判中,明人已提议荷兰人退出澎湖迁往台湾来交换通商,据英国东印度公司档案1923年2月23日由Bat**ia寄呈董事会之信件称:「中国使节向荷兰人提议:荷兰人如愿放弃澎湖群岛。而迁往台湾,则可准其通商;该公使亦曾向我方提议,如我方愿往台湾,亦可同样通商」,但荷兰人因已在澎湖辛苦打下根基,不肯退让,福建巡抚南居益乃上奏驱荷,於天启四年(1624)正月开始进攻澎湖,以兵船两百艘,拥众万人之势对付只有军舰十三艘,军队九百馀名的荷兰人却仍屡攻不下,鏖战八个月後,明朝因已支出军费十七万七千馀两,造成财政困难,而荷兰亦面临孤立无援的窘境,经和谈後,荷兰人撤至台湾,结束这场战役,从而留下最先在台湾建立政府组织的是荷兰人的史实。
关於这段历史,不少学者慨叹明人的颟顸无知,让荷兰人拥有先占台湾的机会而不自知,但大都语焉不详,或略而不谈,据我手上现有资料,以陈水源着【台湾历史的轨迹】论述最详细,於该书p106、p134引用【巴达维亚城日记】及p86引用肯贝尔Campbell【荷兰人在福尔摩萨ForheDutch】,其中【巴城日记】的资料尤为可信。此外林子侯所撰【台湾涉外关系史】亦颇详尽,值得叁考。
【巴达维亚城日记】纪录当时由海寇李旦居中协调,达成退军的条件是:
(一)荷兰从澎湖岛撤离
(二)明朝对荷兰占领台湾不表异议
(三)保障荷兰与中国通商
中国的文献虽然都只提到荷人撤军是南居益力战之功,但也留下默许荷军占领台湾的蜘丝马迹,顾祖禹【读史方舆记要】卷九十九提到「总兵俞咨皋者,用间移红夷於北港(台湾别名),乃复得澎湖」说明双方约以荷兰如放弃澎湖,则明朝对其占领台湾不表异议。
此举反映出明人经长期闭关自守、实施海禁之後,不了解国际情势的转变,心目中仍只有澎湖,认为台湾既然不在版图之内,被荷兰人先占了也无关紧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