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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二、提前到来的决赛(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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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相互攻辩环节,既是二辩极力攻讦对方立论的重要时刻,也是千方百计填补己方主将漏洞的关键节点。第一中学辩手久经考验,自然知道自己的职责,但更明白己方当前所面临的巨大危机。

此次比赛论题是“相由心生”,第一中学作为反方,经过商议后把观点定为“相非心生”。他们觉得有孔老夫子“以貌取人,失之子羽”这句名言加持,再找几个相貌丑陋却才能卓著、相貌出众却心肠歹毒的历史人物作为佐证,比如无盐女钟离春、三寸丁曹孟德,再比如观看炮烙取乐的妲己、烽火戏诸侯的褒姒,掀翻淮安府中是分分钟的事情。

对方主将在草拟发言稿的时候也是秉承这个思路,理所当然地认为“相”就是“貌”,就是指容貌体态。所以一上来便着手论述相貌与心性无关,两者无必然联系,认为“相由心生”从而“以貌取人”不过是人们沿袭已久的一个陋习,连孔夫子也未能免俗,比如澹台灭明长得丑陋,可事实证明他的才能和心性都是极好的,足以证明以貌取人是错误的,也证明相貌与心性无关。

说的是不是很有道理?

可是谁也没想到淮安府中居然不按套路出牌,上来就撇清了“相”与“貌”之间的关系,瞬间把他们的立论变成站不稳的瘸腿羊。如果不能补充证明“相”既是“貌”,那么接下来的比赛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大家装聋作哑将错就错,咬定“相”就等于“貌”不放松,一条道走到黑;要么二辩、三辩、自由人抛开主将的立论,改弦更张,围绕“相非心生”重新展开论述。

但无论做出哪种选择,第一中学都注定要悲剧!所以第一中学的二辩顾不上指摘傅寿璋立论中有何不妥,而是回过头老老实实围绕“相”与“貌”之间的关系展开论述,力证“相”既是“貌”。

可是这该怎么说呢?

要是两个哲学名词,辨析起来当然有一堆话说。如果是两个活生生的人,也能好好说道说道。可如今两个含义相近、区别甚微的字生生摆在面前,要你板着面孔滔滔不绝地说上三分钟,还真有点强人所难。结果这位二辩啰啰嗦嗦讲了半天车轱辘话,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到最后连他自己都有些犯迷糊,更何况台下的评委和观众?

就在对方二辩发言的时候,江水源运笔如飞,写了张纸条递给陈荻。

陈荻打开纸条,只见上面写着:“可以首先指出‘相’不等于‘貌’。《说文解字》:‘貌,颂仪也。’可见‘貌’是指容貌仪表(‘颂’在古代与‘容’字通假)。而‘相’在《说文》中解释为‘省视也’,引申为所看到的东西,包括容貌仪表,也包括动作举止、气质谈吐等。隋代慧远所著《大乘义章》中有言‘诸法体状,谓之为相’、‘眼色耳声,如是一切处所形相色像等,现名为相也’,足见‘相’包括‘貌’,但‘相’不等于‘貌’!

“接着可以辩驳‘以貌取人,失之子羽’典故。根据《史记》记载,‘孔子以为材薄’下面有‘既已受业,退而修行,行不由径,非公事不见卿大夫’一句,可以着眼于‘受业’‘修行’,指出最初澹台灭明确实‘才薄’,是学习之后才出现巨大改观的;也可以从‘行不由径’‘非公事不见卿大夫’入手,说孔子在断言‘才薄’的时候只看到澹台灭明容貌丑陋,没有看到他后来的举动,即只观貌,未辨相,有失偏颇,所以才‘失之子羽’。

“最后记得曲终奏雅,再次重申‘相由心生’的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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