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彭贝基,从出生那一刻,就注定了是个混混。 他没有父母,或者说,他不知道他的父母是谁,为什么抛下他。 他也从来没有关心过这些。 街头的人贩子将他养大,因为自小显示出了对战争类游戏的兴趣,枪械的天赋。人贩子看出了贝基的潜力,于是并没有卖掉他,而是留在身边。 从记事开始,他就在街头为各种地下势力跑腿。 帮各位街头老大们,偷东西、打探情报、运输违禁物品,这就是他的生活。 臣服、背叛、再臣服、再背叛,这就是生存法则。 在很小的时候,贝基就决定了。 他立志要成为一个大混混! 很快,人贩子死掉了。 贝基变得更加自由。 14岁时,奥特菲的社头大吉姆,又看出了贝基的潜力,将他收为麾下。 从此,贝基发现,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更高一级的混混。 社团,一个有组织的犯罪团伙。 于是贝基愉快的将他的目标从大混混,升级成为社团头目。 那时的贝基还很崇拜大吉姆,一心为他打拼。 但是很快的,贝基发现大吉姆变了,不再像曾经那么雄心壮志,野心勃勃。 安逸了,软弱了。 最重要的是,贝基发现,大吉姆会出卖自己的社员。 贝基很失望,混社团的,怎么能软弱呢? 出卖社员,这和混混有什么区别? 原来社团也只是伪装的很好的混混团体。 时间长了以后,儿时学会的生存法则开始慢慢唤醒。 要不要背叛大吉姆? 虽然还没有决定,但他开始准备了。 他一向很有能力。 很快,另外两个战斗队长戈蒂和维特被他折服。 此时,在贝基的眼中,这个世界上有三种人:平民(可以欺负),官员(很贪财),混混(打不过就假意臣服,然后背叛)。 22岁的这一年,仍在为混混事业而努力奋斗的贝基,遇到了一个男人。 然后他发现,这个人好像不属于他认知中的任何一类人。 被海军追杀,肯定不是官员。 实力强大,杀人不眨眼,所以绝不是平民。 信守诺言,并不欺负弱小的同伴,这也不像是混混的作风。 一个全新的物种。 恰巧的是,贝基对大吉姆的阴谋失败了,差点把命丢掉。 失败不要紧,只要命还在就仍有机会。 于是他决定,跟着这个新物种看看。 反正可以随时背叛。 时间越长,他就越感到奇怪。 这个人特别霸道,决定的事情既不商量,也不更改。不是应该假意商量,然后坑蒙拐骗,让对方上当的么? 而且这个人在属下面前,特别没有,嗯…威严?或者说架子?口渴的时候,抓起身边人的水杯就喝。高兴的时候,搂着属下的肩膀一起唱歌。 更离谱的是,属下居然可以开他的玩笑?他居然可以和厨房做饭的人,说“对不起”? 老大怎么可以这么做? 他越发看不懂这个叫做威尔·艾瑞尔的男人。 现在,这个男人居然要为他报仇,去挑战世界级的混混团体? 在贝基的理解里,革命军,就是一个更厉害的混混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