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漠中的烈日格外刺眼,李大胆见不得光,头上蒙着破布,只露出一双眼。她自己见不得光便认为唐三疯也见不得光,几块破布将他的脑袋全蒙起来,只留下一个鼻子。她在前面走,牵着后面的他,活像是一个大汉牵着一只小狗在散步。 唐三疯现在一点脾气都没有,被那女人调教地服服帖帖。李大胆就像一个引子,引出了他骨子里的奴性,越是受辱,越对她产生依赖。两个人分担着那股剧毒,这剧毒便把他俩连在了一起,若是不互相安慰,便难受的要死要活。所以李大胆无论如何都得带着他,他无论如何都得跟着她。总而言之,目前来看,两人现在产生了一种身体上的牵绊,不过也仅仅限于身体方面。 唐三疯的乖巧给李大胆留下极好的印象,蒙着头不看脸更是加深了这个好印象。只要不看脸,他是个很好的工具,耐用坚韧,比起她以前玩过的都坚挺。虽然不知道这男人心里都在想啥,但她已经在考虑将来给他一点好处作为答谢。要知道以前的那些比之好过百倍的货色,都没能得到她一丁点儿的表扬,甚至正眼都不会看他们。这也许是由于当下的处境,作为唯一的选择和患难的同伴,令她有了一些恻隐之心,也可能是别的什么原因,每次与他玩乐的时候都特别的顺畅,有种莫名的亲和感。因而,李大胆对他比一开始温柔了许多,让他有吃有喝,并没受过多大的罪,至少她自己是这样认为的。可是唐三疯自己的心里又是怎么认为的呢?接下来就请各位进入唐三疯的内心世界,亲眼见证下他的具体想法。 他现在蒙着脑袋,眼前一片漆黑。看不见东西就只好用听觉去听,于是就听到李大胆粗重的呼气声、雷鸣般的清嗓子吐痰声、大脚踩在沙子里的沙沙声,除此之外,一片寂静。听觉几乎听不到什么有意义的东西,和废掉的视觉没什么区别。百无聊赖之下,只好动起脑子思索。不过连日来的折腾不仅仅是透支体力那么简单,他的精神也出了问题,想事情想到一半就断掉。本来十分清楚的记忆,怎么想都想不起来,恍恍惚惚的,像梦游一样。他记得自己来天亟城是找养父母的,养父母的面容在他脑海里模糊了许多,一时间竟拼凑不出他们的相貌,就连名字也一时忘了。他努力的想,思维却与他作对,只好暂时作罢。 他不是不想说话才安静,只是现在的状态真的低迷到极点,临死前的弥留莫过于此。上一次距离死亡如此接近的时候,他好像在某个臭水沟里吃泥。不过这都只是家常便饭,没必要去细想。要说印象最深的,还得是当年那一次。 那是唐三疯还不是唐三疯,唐枫枫依旧是唐枫枫的时候发生的故事。在他落入传xiao窝点两个月以后,他成功穿上那身代表财富与梦想的黑衣,应该说,落入窝点的当天晚上,他被罚不准吃饭后不到一个小时,他就举起双手,宣誓效忠组织了。 穿上黑衣的那一刻,他眼前顿时风云变幻,阴森黑暗的下水道一眨眼变成了金山银山的财宝世界。脚下踩着的,是24K的纯金马路;眼前屹立的,是宝石与玛瑙建造的奢华城堡;路上走着的,是锦衣华服气质超群的成功人士。而他自己正是这些人中的一员,是这世界的一员,更是这世界、这财富的主人。 他一下子挺起了胸膛,眼界拔高到新的层次,自信提升到新的高度,未来光明极了。什么父母,什么爷爷奶奶,都抛到了脑后遗忘了,他的眼中只有前方的黄金与梦想。 组织很快就给他一件至高无上的宝贝,一位样貌出众、高大伟岸的长官亲手将这宝物交给他,并亲切的向他介绍这件宝物的独特之处,将其形容为“天下无双”、“包治百病”、“天神赐予”、“长生不老”、“刀枪不入”、“起死回生”的旷世神药,只要有了这个药,他就能永生永存永远富贵,只要去卖这种药,他就能成为天地之下、亿万人之上的上上人。他对此描述深信不疑,怀着激动万分的心情,带着神药离开黄金之国出去发财了。 长官给他安排的地方是个即将拆迁的贫民区域,但在他的眼中,这无疑是个风景极为波澜壮阔的异域国度。他把那一条条坑坑洼洼的马路,看成是巨兽出没的大荒漠;把路上一辆辆驶过的车辆,看作是一头头被人驯服的上古野兽;把路上走过的人们看成是一个个金光灿灿的金元宝。 他来到一个拆迁小区,钻进一座破旧的居民楼,不走电梯专爬楼梯。他爬到了十楼,发财的大梦支撑着他,不觉得一点疲惫。他敲响了一户人家的大门,走出来一只健壮的金元宝给他开门。他立即开始介绍自己那天下无双的旷世神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