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看小说

繁体版 简体版
爱看小说 > 萌妻难宠之婚姻是座坟 > 第二十四章 琥珀吊坠

第二十四章 琥珀吊坠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不知为何,a市的冬天今年来的格外早,11月便迎来了第一场雪。

此时的于莎莎正和林景阳坐在车里,她望着车窗外的片片雪花,对林景阳说,“听说下初雪的时候,表白不会被拒绝,所有的谎言都会被原谅。”

“韩剧看多了吧?”林景阳一手把着方向盘,一手拍了拍她的头。

“林景阳。”于莎莎郑重其事地叫了他一声。

“怎么?”

“你跟我告白吧。”于莎莎看着他好看的侧脸,笑容渐渐蔓延。

林景阳没说话,似乎是不想理她。于莎莎有些尴尬,所以低下头整理着安全带。

“其实你不用反复确认,我说我们会一直在一起的。”林景阳的眼神依旧看着前方,但是却源源不断灌入于莎莎的耳朵,她感觉有一种温暖得东西,涌上了心头。

“我想下车去看看。”于莎莎抓着他的胳膊摇了摇,满眼的期待。

“好吧。”林景阳看了看倒车镜,然后靠边停住。

于莎莎飞一般地冲出去,脚下踩着雪咯吱咯吱地响。

“你慢点。”林景阳走在她身后,紧紧裹了裹身上的黑色大衣。

于莎莎伸出手去接雪花,却怎么也接不住,脚下一滑,差点摔倒。

“我就说让你慢一点。”林景阳快步过来扶住她,“下个雪有那么开心吗?”

“是啊。”她反手挽住林景阳,此时她的睫毛上满是晶亮的冰茬,眨着眼睛就像是黑夜里的星星。

林景阳觉得,这人生也就不过如此吧,他猛然想起刚刚于莎莎说过的话,曾经海边的吐露心声,床蒂的恩爱呢喃,还有婚礼的铮铮誓言,好像都不算一个真正的告白。

“莎莎。”他伸出胳膊板住蹦跳的女孩,“我喜欢你。”

“嗯?”于莎莎有些吃惊地睁大了眼睛,像是不可置信一般。

“我说我喜欢你。”他神色镇定,眼光温柔,把傻傻的她搂进了怀里。在她耳边轻轻地说,“如果我说谎,你就杀了我。”

怀里的人明显颤抖了一下,下一秒,被拥得更紧了。

“嗯,我知道。”于莎莎环着他的腰,想起了曾经他说的话,“我愿意做你的肋骨。”

这天两个人心情都是格外的好,晚上小酌了几杯后,便坐在落地窗前看月亮。

有时候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即使什么都不做,心情也会格外的好。

“莎莎,”林景阳将她收入怀中,“你要不要听听,我的故事。”

二十多年前的林家,在b市算是富甲一方,以金融投资起家,房地产业的兴盛算是彻底巩固了其在b市的地位,到林景阳出生,已经算是第三代了。

他几乎承载了林家所有的希望,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他,聪慧过人又颇有些艺术天分,在大家的赞美声中长到了10岁,家中却突然生了变故。

几天之内,林氏宣布破产,父亲承受不住打击跳楼自杀,他从一个天之骄子变成市井小儿,还要随时承受着来要账人的羞辱和谩骂。

那时母亲只是把他搂在怀里,就这样静静听着,而他却是含着泪却不吭一声。

为了供他上学,母亲借遍了家里的亲戚,甚至到了后来,大家看到他们都避而不见。

直到有一天,是于莎莎的父亲出现,说他曾是林景阳父亲的好友,并愿意支付他上学的所有费用,而且提出要送他出国留学。

但是林景阳拒绝了,大二之后一直在盛天集团帮助于建国,算是报恩,于建国对他的能力颇为赏识,多次提出要把女儿介绍给他认识,而那时的于莎莎只有16岁。

林景阳以为这个女儿长得太丑或者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疾病,要不父亲怎么会这么着急把她嫁出去,所以打算自己悄悄去看看,没想到,一见,便误了终身。

“不会吧你,我16的时候你就在觊觎我了,那时候我可是未成年!”于莎莎笑着挑起他的下巴,“你可是真腹黑啊,居然搞暗恋!”

“可是我还是吃到你了。”林景阳抓住她的手,轻轻吻了吻她的手心,“对你,我是志在必得呢。”

“臭美!”于莎莎轻轻拍了拍他的脸,“居然敢偷偷喜欢我这么久。”说完,竟然自己有些脸红了起来。

“送你个礼物。”说完,不知从何处拿了一个小盒子,“其实早就想给你了。”

打开来,是一条缅甸景致珀吊坠项链,血红的颜色,里面有微观景致,细细看来,如同原始森林被镶嵌进去了一般。

“好漂亮啊。”于莎莎拿起来细细看了一番,转身对林景阳说,“帮我戴上吧。”说完拢起头发,露出好看的脖颈。

林景阳动作轻柔,但是手有些凉,触到脖子时,于莎莎还是缩了一缩。

“怎么会想到送我这个。”她低着头看了看胸前的吊坠,虽然不大,但是正好垂在心脏的位置,就如同朱砂痣一般。

林景阳从背后抱住她,让她整个缩在自己的怀里,“因为……他们说这个……治痛经。”

“什么?”于莎莎挣脱开,本以为要听什么典故或者情话,没想到居然是因为这个?

“林景阳,你也真是……实在!”于莎莎哭笑不得,“美好的气氛,都被你这一句话破坏了。”

“本来就是啊,好看又实用,多好啊。”林景阳把她拽回来,手伸进她的衣服下摆里,“好暖和啊。”

“凉死了!把你的爪子给我拿开!”于莎莎叫喊着,就要抓他的手。

“就不就不。”林景阳一把抓住她的腰,直接把她抗到肩上,就往卧室走,边走边喊“卖猪rou咯!”

“放开我!”于莎莎动弹不得,两只短腿不停的扑腾,“林景阳,我跟你说,你要是敢动我,你就废了!”

“是吗?那我倒要试一试,看看废的是谁。”

一夜缠绵,第二天醒来已经是中午了,于莎莎还是有些不想动弹,窗外的树枝已经挂满了雪,晶莹剔透得很好看。

此时身边的人早已不在,身上却无缘无故多了一床毯子,果然是到了冬天,天气真的是冷了。

缩了缩身子,打算再睡一觉,不料电话铃却响起来。

“懒猪,快起来。”林景阳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对于昏昏欲睡的于莎莎来说,却是刺耳的。

“干嘛!”她素来有起床气,所以有些不耐烦。

“没事,我就是叫叫你,想告诉你我今天会早点回家。”林景阳的声音平稳而有力,还带有一丝挑逗。

“哦。”于莎莎打了个哈欠,“然后呢?”

“好了,你睡吧。”不等她回答,电话便被挂断了。

确实,他回来得很早,而且还带回了一只雪白雪白的萨摩耶,还没有长大,可爱极了。

“哇,好萌啊。”于莎莎伸手想摸摸怀里的小可爱,却被林景阳拦住,“程晨家的狗狗两个月前生了一窝,本来今天打电话是想让你挑挑喜欢哪一只,没想到于大小姐如此不赏脸。”

“你也没说要跟我选狗狗呀。”于莎莎的目光此时已经完全被狗狗吸引,它还是那样小,却不怕人,伸出小爪子想和于莎莎亲近。

“好吧好吧。”林景阳把狗狗抱给于莎莎,“给你吧,看你乐的那样。”

“哎呦,小宝宝,你怎么这么可爱呀。”于莎莎把脸凑过去蹭了蹭它的绒毛,狗狗很乖,只是不住地舔她。

而取名字却让于莎莎为难了好几天,最终决定管它叫包子,因为它圆滚滚得像一只包子。

林景阳却很嫌弃,“于莎莎你好歹也是个大学生,起个名能不能有点技术含量?”

于莎莎摆弄着包子的耳朵,“贱名好养活,不知道呀。”

“你看别人家的都叫什么honey,tony啥的,你这也太乡土风了吧?”林景阳还是不太喜欢这个名字,但是他想来拗不过于莎莎,所以只好作罢,跟着她一起“包子”“包子”地叫,让别人误以为他们是有多爱吃包子。

可惜好景不长,过了没几天,林景阳就后悔把包子带回了家,因为它剥夺了于莎莎一半的爱,让林景阳甚至觉得他不如一只狗。

晚上,林景阳刚躺下想和于莎莎来个“亲密接触”,于莎莎翻身就起床,嘴里还自己嘟囔着“我怎么听见包子在叫。”

终于有一天,林景阳终于受不了了,他要把包子送走,因为它大摇大摆地“窥探”着他们俩的“隐私”。

这是一天早晨,林景阳难得清闲,于是把睡得正香的于莎莎从被窝里拉出来,打算好好“蹂躏”一番,但是刚下手,门被生生挤开了,一只白色的rou球跑进了卧室。

它在床边坐下,歪着头看着这对男女,在它心里,应该根本不知道他们在干嘛,在进行怎样“猥琐”的动作。

于莎莎把头钻进了被子里,她甚至不敢看林景阳的脸,此时的林景阳,脸黑得像碳一样,而在他心里,只想立刻解决了这个破坏他好事多次的小畜生。

他翻身下床,披了一件睡袍,拽着狗绳打算把它拖出去,包子似乎也有所察觉,就是不走,还发出呜咽的声音。

于莎莎有些不忍心,也跑下来,一把抱住包子,手摸着它的毛,还一个劲地安慰着“包子乖,包子乖,mama在这里。”

林景阳又气又想笑,“于莎莎!这不是你儿子!”

于莎莎拍着包子的头,“这就是我儿子,一直都是,你看它多可爱。”

“它一点也不可爱!”林景阳冲她吼了一句,就自己出去了。

于莎莎没有理他,还是揉着包子松软的毛,把头凑过去轻轻地蹭了蹭。

因为狗的事情,林景阳一天没有跟于莎莎说话了,直到晚上睡觉时,也是背对着她。

于莎莎有些沉不住气,她想主动示好,于是用脚轻轻踹了踹林景阳。

林景阳没有说话,甚至连动都没动。

“喂,你怎么回事,一个大男生,怎么这么容易生气!”于莎莎说完,也生气不理林景阳。

不一会,一只手拦住她的腰,她感觉有东西附在她的后背上,林景阳抱住她,下巴抵着她的肩膀,“媳妇,以后晚上狗能不能用绳子栓起来?”

于莎莎忍不住想笑,原来就是这点事啊,还以为是因为早晨的事情生气呢。

“嗯,可以考虑。”于莎莎低低地说。

“还有,你能给我真的生个儿子吗?”林景阳似乎是把她抱的更紧了。

“这个,也可以考虑。”于莎莎的声音依然很低。

林景阳轻轻咬了咬她的肩膀,“那说话得算数啊。”顿了顿,他又说“从今天开始,我们可以多一项计划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