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觉带来的变化带动的是手上速度的加快,程怀默是越吃越香。吃着吃着,竟不自觉的哭了出来,越哭还声越大,偏偏嘴里却不闲着,还在那嚼呢!
百里云闻声回头一瞧,嘿,这是咋回事?
惊疑的问道:“咋的啦?你咋还哭上了?好吃吗?”
程处默呜咽着猛点头,带着哭腔说道:“好吃,太好吃了,自打我来了陇右这是第一次吃到这么够味的肉,真香。我就觉着这辈子算是白活了,在他娘的长安酒楼竟然还没你这个流浪海外的吃的好。我就是那夏虫,我就是那井底蛙啊!呜哇哇哇!”
百里云也没了方才的愤怒,看着眼前这个十七八岁的壮汉因为一盒肉罐头哭的撕心裂肺,也觉得自己有些不地道,犯得上因为一顿饭和他较真吗?毕竟起初他的意思也是为了请自己这个新交的朋友,自己却仗着多出来的几千年优势欺负他没见识,确真是有些不爽利了!
想及此处,看着眼前这个嚎嚎大哭的新朋友也顺眼多了。
百里云眼角有些湿润,对着他调侃一声:“喂,处默,别嚎了!不就是一顿饭吗,也值当的。赶紧收声,大半夜的,别一会儿在因为你引起营啸,那我可就百死莫属了!赶紧的,这还有盒鱼肉呢,快尝尝,想来陇右是不常吃鱼吧!”
“恩,我尝尝!”
程处默冲着百里云一咧嘴:“真香,你要是去长安开酒楼,绝对能把那些垃圾酒肆全都挤走。”
百里云摆摆手:“快得了吧,才吃两个罐头,瞧你那德行,吃东西还堵不住你的嘴!”
程处默伸手一指:“快,水开了,快盛出来我尝尝!”
百里云笑骂一声:“你还成大爷,指使起我来了!成,今小爷就伺候你一把,我的个程大爷!给,尝尝我的酒!”
程处默拍着胸脯叫道:“啧啧,好酒,竟然比三勒浆还烈,够爽,这才是爷们喝的酒!真带劲!”
把锅放在地上,两人围在一起,一边喝着酒,一边就着干饼罐头吃了起来。
半夜里,吃过饭后的两人对头躺在床上。
“睡了么?青阳?”程处默突然开口问道。
“还没有,咋了?”百里云回道。
“今天是我最开心的一天!”程处默压抑不住,有些兴奋地说道。
“为甚么这么说?”百里云有些诧异。
“因为今天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一次。知道吗,青阳?今天是我十八岁华诞(生日)。我今天不仅见识了杀人如麻的手段,口绽如雷无人敢敌的神勇,还吃到了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饭菜,喝到了烧的像火一样比三勒浆更好的烈酒,更认识了你这个意气相投的好朋友,好兄弟!这是我这辈子最开心的一天,比我第一次上姑娘,第一次喝酒,第一次上战场,第一次升官都开心。这辈子,兄弟我值了!”
百里云心里有些吃味,自打穿越而来,不,应该是自打教他学武的老道士仙逝后。这是第一次有人当着他的面和他说掏心窝子的话。
虽然程处默说的有些粗俗,但是‘一句遇见你,这辈子值了!’叫他打心眼里感动。多少年了,在浮夸的现代社会,哪怕是在学校和部队里,他也没有遇见过能够如此真正交心的人。今天听到程处默这一番言语,他的心再一次滚烫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