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和大小姐同居的日子(二) 进了凌霄的出租屋,孙采薇傻眼了,他本以为,这家伙再不济也会租个二套一,要不家里来客人怎么办。 结果发现是个一套一,除了客厅就只有一间卧室,另外还有一小厨房,连厕所都只有一个! “凌霄,我住哪里呀?”孙采薇脸颊微红。 “喂,你想什么呀。”见孙采薇脸色古怪,凌霄翻了翻眼皮,“你不会以为我会跟你睡一张床吧,告诉你,小爷可不是什么随便的人。” “可是……”孙采薇一阵结巴,明明只有一张床嘛,不过凌霄这么一说,她倒是放心了。 这家伙傲娇归傲娇,看样子也不是会胡来的人。 不对……这家伙要是不胡来,怎么会摸我的胸?! 她又警醒起来。 “那不是还有沙发么?”凌霄没好气道。 “哦。”孙采薇点了点头,寻思这家伙讨厌归讨厌,也知道照顾女孩子嘛,居然把房间让给我,自己睡沙发,本小姐还真有点儿感动呐。 她提着行李就往房间走,却被凌霄拦住:“喂,不是告诉你小爷不是随便的人么,你进我房间干嘛?” “你不是说……”孙采薇弱弱地指了指沙发。 “对呀,你睡沙发。”凌霄点点头。 “你……凌霄!你不要太过分,本小姐是女孩子诶,怎么能够睡沙发?” “那小爷还貌美如花呢。”凌霄翻了翻白眼。 “你……”孙采薇气得要死,什么人嘛,一点儿绅士风度都没有。 “好啦,我逗你的。你睡我房间,我睡沙发。”凌霄耸耸肩。 “这还差不多。”孙采薇连忙提着行李进房间,生怕这家伙就反悔了。 “想不到你一个大男生,房间还挺干净的。这布置我喜欢,对了,墙上这姑娘是谁,你女朋友呀?”孙采薇边观察着边问。 “你故意的吧,小爷要是有女朋友,还敢收留你?那是全智贤……”凌霄无语。 “全智贤是谁?”孙采薇问。 “你真不认识?” “我为什么要认识,她又没有我漂亮。”孙采薇理所当然地答道。 凌霄败退。 回到客厅,打开笔记本,继续自己的码字大业。 新书上传快一个星期了,收藏才堪堪破千,虽说没走过推荐,有这数据也算不错了,不过凌霄还是有些急躁。 他想起了那个C级黄金支线任务,要是新书期结束,收藏没到三万,小丁丁就得被切除了! “如此的话,这个黄金支线可是比系统主线任务和那个什么‘情圣的处子战’更紧要些。” 凌霄叹了口气。 毕竟前面两个任务,虽然很难,但期限却是三个月,而这个黄金支线任务,时间就还剩下二十天出头了。 想到二十天后没完成任务,自己就得变太监,凌霄抓瞎了。 “不行,不到最后一刻,千万不能放弃,凌霄,康巴爹!” 他给自己鼓劲儿,又进入了码字的狂暴模式。 这世上之事,无论难易,只要去做了,就总有希望。 这是浑浑噩噩活了十八年的他,才醒悟过来的道理。 …… 日子就这么慢悠悠地过着,不知不觉,又是两周过去了。 这两周,凌霄过得……很不开心。 若说他的人生就是一部名叫悲剧的电影,那他前十八年的人生,充其量就是一预告片,现在才是正剧。 他有这样的感触,都是因为孙采薇这位大小姐…… 按理说有这么一位如花似玉的大美女跟自己“同居”,凌霄该偷着乐才对,可事实却是—— “凌霄,帮我把垃圾倒了!” “凭什么呀?” “因为你摸过我的胸!” …… “凌霄,本小姐饿了,快去煮东西吃!” “凭什么呀?” “因为你摸过我的胸!” …… “凌霄,本小姐房间灯坏了,快来给我修!” “凭什么……算了,您甭提我摸过你的胸了,我帮你换还不成么。” “那还差不多,你这是在还债懂么,打今儿起,你就是本小姐的小男佣了,要随叫随到,我的话就是命令!” 一幕一幕,这半个月,已经在出租屋内上演无数遍了。 孙采薇这小娘皮,不愧是个jian商,太会资源的最大利用话了,利用凌霄心里对她的那么一丁点愧疚,想尽千方百计地压榨他的剩余劳动价值。 凌霄悲催地发现,他已经从一个自由的劳动人民,变成地主家大小姐的包身工了。 ****的系统,还大情圣系统,情圣你一脸,你瞧小爷这样儿,像个屁的情圣,这位大小姐的小男佣还差不多。 按照一般都市文的套路,你这个破系统不是能兑换“虎躯一震”光环神马的嘛,只要小爷对着她震呀震,她就会对我投怀送抱、爱我爱得不要不要死去活来么? 找遍了整个系统商城,凌霄也没发现有相应的道具,连这个功能都没有,差评! 不过他对系统商城里面的道具倒是熟悉了不少,以后再遇到些突发情况,也知道该兑换什么物品了。 好在凌霄好处还是有一些的,经过这些天的相处,孙采薇这小娘皮对他的好感度,已经从20增加到了31,以一天不到1点的缓慢速度提升着,甚至到了31点后,就三天没动过了。 也就是说,当了十多天包身工,凌霄除了44情圣点,一无所获。 顿时在心里将孙采薇骂翻了天,你这小娘皮,吃小爷的,用小爷的,小爷还得伺候你,除了内衣甚至连衣服都给你洗了,就赚了这么点儿好感度? 挨千刀的,你丫还有没有良心呀。 除此之外,凌霄还是有些福利的。 譬如熟悉后,这位大小姐还真没拿他当外人,没事儿就穿着睡衣在屋子里晃悠,那身材,********的,皮肤也是水灵的不像话,就这几天,凌霄都流了好几回鼻血了。 不过他眼看小命不保了,哪里还有这些旖旎心思。 新书期过去了三周,凌霄一轮推荐下来,收藏堪堪破万。 成绩比他上本好了好几倍,但离三万这个数字,还差三分之二。 时间仅剩一周,凌霄觉得自己是不是该给自己准备后事了。 想了想,自己孤家寡人一个,死了也没人记得,更没有什么可以留给全人类的伟大遗产,准备个屁。 “喂,你天天趴电脑前写什么小说,这玩意儿能赚钱么?”孙采薇又穿着睡衣过来了,香风扑鼻,凌霄忍不住抽了抽鼻翼。 “好闻吧?”孙采薇浅笑着说道,“凌小爷,天气变热了,你还是注意身体吧,这两天老看到你流鼻血哦。” 经过这些天相处,她算是看明白了,凌霄这家伙,看着傲娇得不行,其实就是个典型的小男生,说不定还是个小处男,有色心没色胆那种,她随便玩儿点花招,就能搞得他面红耳赤的。 她算是把凌霄吃定了。 心里也是更奇怪,这么个腼腆的家伙,当时怎么就做得出大街上袭胸这种事情呢? “看到没,这个数字,10021,就是收藏,收藏了,就说明有读者在看你的书,然后等新书上架后,再看就要付费了,那时候这些收藏的读者还愿不愿意追看就不知道了,全凭写手个人的本事,而在新书期,这个数字就是衡量一本书火不火最重要的指标。” 凌霄点开后台,给她科普。 “有一万多人看你的书呀,你还挺厉害的。”孙采薇说道。 “厉害个屁,真正顶尖的大神,新书期这个数字就能破十万二十万。” 孙采薇笑道:“哎哟,别灰心,等姐找个软件给你刷刷,分分钟一百万,我有个同学就是搞网站建设的,红客联盟的高手,据说连白宫的官方网站都黑过,我叫她把这个什么给黑了!” “少在这里出馊主意。”凌霄摆摆手,“丫不知道刷票可耻呀,再说了,刷出来的数据,有个屁用,一上架就穿帮。” 孙采薇说道:“那你可以多宣传嘛。酒香还怕巷子深,花个百八十万,报纸上,电视上,网络媒体上,打打广告,那效果妥妥的。” “我要有百八十万还写个毛的扑街书呀……”凌霄无语了,这娘们儿,典型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你丫到现在还没饿死,那可是全靠小爷我多才多艺,这些天没事儿就去帮别人修电脑赚小钱钱好伐! 孙采薇皱起眉头:“没钱呀。那就不好办了,不过我有个朋友是本市电台深夜节目的主持人,每天十二点都会给听众讲故事,鬼故事,玄幻,武侠什么的,要不叫他给你宣传宣传?” “大姐,什么年代了,谁还听电台呀。”凌霄白了她一眼,本想拒绝,转念一想,蚊子再想也是rou,便同意了,说你看着办吧。 说完后就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了,孙采薇也打了个哈欠,滚去睡觉了,熬夜可是美女的天敌。 这些天,她一直在跟孙振义冷战,白天仍去公司上班,晚上就到凌霄这里来住,孙振义也不晓得知不知道,反正凌霄每周去帮孙采苓补课,孙振义偶尔叫他留下来下棋,对于孙采薇却是一个字都没提过。 凌霄却是不知道,他现在一举一动,都在孙振义监视中,若真想对孙采薇做啥,只怕第二天就横死街头了。 还好,他不是个随便的男人。 更新完十二点加更的一章,凌霄躺在沙发上睡觉,没有睡意,就玩着手机。 滴滴,来短信了。 看了看,竟是楚惜惜发给他的。 “凌霄,明天到我家里来吃饭。” “好。”凌霄回了一个字。 “但你别想多,是我mama硬要叫你来的,说是感谢你救了她。” 不一会儿,又来了一条短信。 “我没想多呀,想多是指哪里想多了呀?” 凌霄回了个问句。 “反正……哎呀,没想多最好,你这人,明知故问,讨厌死了。” 凌霄乐了。 这姑娘,脸皮真薄。 “喂,我问你呀,最近学校传的风言风语,你有没有听到?” “听到了呀。他们说你是我的女朋友。” “那你怎么不反驳?” “你又不是我的女朋友,我反驳什么,万一人家说我欲盖弥彰怎么办。” “那好吧,明天见。” 楚惜惜最后回了一条短信,凌霄傻乐起来。 虽然还是很傲娇,但楚惜惜这姑娘对他的印象,已经大为改观了。 他凌小爷的春天……即便没有来,也不远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