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王国华所住的小区不远的地方,就有一个菜市场。王国华没有养过狗,就是觉得狗应该吃rou,所以直接买了两斤rou,还当场拿起rou摊老板的刀子,割下几个小块儿放到小狗的嘴边。看着小狗吃的开心,王国华哈哈大笑。 旁边传过来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哎,你会不会养狗啊?这么小的狗狗,你就光给他吃生rou,弄坏了胃它就完了!” 王国华回头一看,说话的人是一个妙龄女郎。 王国华有些茫然,说道:“我第一次养狗,请问该给他吃些什么?” 女郎说道:“家里有没有鸡蛋?鸡蛋煮了之后,把鸡蛋黄拌上热牛奶,放凉了给它吃就行了。另外别忘了带着它去宠物医院,该打针打针,该吃药吃药。” 王国华一时没有反应过来,问道:“打针?吃药?” 女郎没好气的说道:“防疫针!这都不懂!对了,狗狗小的时候还要好好的训练,否则大了就不好训练了。” 这次,王国华是彻底的来了兴趣了:“还要训练?” 女郎一副被打败了表情,说道:“当然啦,要不然狗狗就会乱拉乱尿,还不听话。现在人养狗,哪有不训练的?难道你要让你养的狗跟流浪狗一样么?” “对对对!那怎么训练呢?” “你会不会上网?到网上去搜一下就可以了。” 女孩说完之后,好像没有兴趣和这种中年大叔说话似的转身就走,根本不给王国华再次发问的机会。这个女孩是好心人么?毫无疑问,不是,这个女孩是冉仑的meimei,名叫冉敏。冉敏是冉仑的堂妹,现在正在Z博上大学,也和江景见过两次面。这次是冉仑推荐让她来的,没有任何的危险,只是做做简单的提示而已。冉敏觉得很好玩,所以就应承了下来。 王国华无奈,只能回家去上网查视频了。不过他可是记得冉敏说的话,便又去买了些新鲜的鸡蛋,然后又买了一些牛奶。回家之后就直接将鸡蛋放到锅子里,慢火煮上,然后将奶放到奶锅中加热。煮好了鸡蛋,热好了奶之后,小心翼翼的将蛋黄放到一个小碗中,然后把奶倒进去,搅拌均匀。因为怕烫到小狗,所以还自己尝了尝。旁边的小狗急得“啊、啊”直叫。 这一幕让王国华想起了很多,虽然自己不想承认,但是自己心底最柔软的地方却被触动了。将小狗抱在怀里,然后一勺一勺的喂给它吃,看着小狗吃的高兴,王国华还不住的说着:“慢点,慢点儿!都是你的!”王国华的脸上浮现出久违的笑意,这种久违的感觉真是太美好了! “江景,你确实是一个厉害的对手!能够把我调查的这么清楚,还能够……厉害啊!”王国华心中不住的念叨着一个人的名字,江景! 喂完小狗,王国华想起还没有给小狗准备睡觉的地方,便从阳台找出一个纸盒子,下面铺上软软的坐垫,把小狗放进去。可是小狗似乎还不想睡觉,也不想在这个纸盒子里睡觉,便拼命的挣扎。王国华就这么抱着小狗又玩耍了不短的时间。想起还有事情要做,可是一看时间已经晚上十点多了。 王国华自然知道这是对方的手段,对方的信上只有短短的几句话,却说明对方对自己很了解。对方能够给自己送一只小狗,而且这么灵巧,说明对方能够抓住自己的弱点,那就是自己现在没有亲情。对手很强啊!其实他自己也清楚,人是不可能脱离感情而生存的,脱离的时间越长,这方面的弱点也就越明显,越容易被人从这方面攻破防线。但是当一个人真的快要渴死了的时候,哪怕是看到一颗有毒的难吃的果子他也会毫不犹豫的吃下去,因为那个时候支配他的不是理性思维,而是本能!一个人的内心再强大,也抗拒不了人性,战胜不了本能!王国华也只能是用不断的提醒自己的方式,让自己心中的防线尽可能的坚固一些,再坚固一些!可是江景送给他的可不是一颗酸涩难吃有毒的果子,而是一颗甜美多汁营养丰富的仙桃!他怎么能够抵抗得住最纯真的动物本能?!除非他已经不再是人,否则他在自己心中设下的那道防线必然会出现裂纹,随之不断扩大! 王国华为了这只小狗,晚饭都没有吃,可是也不觉的饿。第二天早晨起来,给小狗弄好了牛奶拌蛋黄,自己吃了两个鸡蛋,然后才去上班。整整一上午,王国华的脑海里都是小狗吃东西的样子,还有就是小狗在自己怀里睡觉的那种感觉。还没有到下班的时间,王国华就迫不及待的赶回家,一到家小狗就冲着自己跑了过来,又是蹭又是舔的,弄得王国华哈哈大笑。可是提鼻子一闻好像屋里的味道怪怪的,不过王国华也没有生气,只是把小狗留下的“痕迹”清理干净。 王国华想起昨天冉敏的话,便上网查找关于训练小狗的视频。等他都看完之后,已经到了上班的时间,给同事打去电话之后,就直接留在家里按照视频中讲解的方法来训练小狗。其实这也是王国华想要让江景放松警惕,他可不相信江景会不派人监视他,首先做的肯定是让对方觉得自己无害,才能给对方致命一击! 下午又去带着小狗散步,小狗累了就抱起来,回去吃饭,吃完晚饭再出来散步。晚上的时候,楼下有些家里养着宠物的人在遛狗,看着狗狗们在一起玩耍。王国华上去打招呼的时候,又看到了昨天那个提醒自己的年轻貌美的女郎,冉敏。 上去交谈,王国华和冉敏相互变得熟了很多。王国华的话题始终是在小狗身上,不懂的问题就拿出来问,还分享自己的快乐。冉敏牵着的是一只博美,一种很爱干净的狗狗。 一连几天,几乎每天王国华都会晚上班早下班,反正他是领导,没有人敢说他。另外现在Z博的治安环境很好,他也没有多少的事情,下面的同事都替他解决了。晚上带着小狗出来遛弯,总能看到冉敏,虽然不至于产生什么男女之间的感情,可是两个人却渐渐地熟悉了起来。 眨眼间就到了二十八,离过年还有两天了。王国华再次感觉自己像是一个孤家寡人,心里空落落的很是难过,冉敏这个和自己还算谈得来的忘年交,这个时候也走了,因为人家要回家和父母过年。这个时候王国华又想起了江景,江景能够一眼看穿自己的弱点,实在是太厉害了,如果这样的人不是自己的对手该有多好!如果自己能够和这样的人做朋友,应该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不行!江景这些人是毒瘤,现在已经成了气候,如果不除掉的话,那么怎么对得起自己的这身警服!王国华更加坚定了! 过年的当天,王国华作为市局局长怎么也要做些事情,可是下属们把活儿都揽了下来,让他回家去。不过警察局搞的联欢会,王国华倒是参加了,而且还唱了一首歌。虽然唱得不好,让人皱眉,但毕竟说明领导愿意和大家一起开心。 王国华回到家的时候,听到家里有动静,王国华的警惕心立刻就提了起来。因为只有自己有这个房子的钥匙,别人谁都没有,什么人能够进入自己的房子?!王国华将枪掏了出来,然后轻轻的打开门,首先冲过来的就是那只迷你狼犬。 应该不是有恶意的人,否则小狗还能过来,而且王国华还闻到从厨房里传出的阵阵香味。 从厨房里走出了一个二十四五岁的女孩,叫了一声:“爸?你回来了!洗洗手准备吃饭吧。” 这个女孩正是王国华的女儿名叫王若兰,看到自己的女儿王国华愣了。自己的女儿和自己已经有五六年没有说过话了,这一声“爸”真是久违了! 看到老爸愣在那里,王若兰笑着催促道:“爸,快去洗手啊,一会儿饭就好了!” 还在愣神的王国华忽然听到女儿这么叫他,坦白的说心中流过了一丝暖流,回过神来说道:“哦,好!好!我这就去洗手。” 王若兰怎么来了?当然是江景的安排了,江景在送给王国华迷你狼犬之后,就给小白打去电话,要她去找王若兰劝说她。经过三天的劝说,王若兰不但放下了心中的坚持,而且和小白成了好姐妹,亲切的管小白叫飞飞姐。毕竟父亲做的就是这样的工作,惩罚罪恶是他的天职,如果他妥协了他就不配做警察。而且父亲清正廉洁,这一点更是说明父亲品格的高洁。自己的父亲这些年过的怎么样,王若兰很是清楚,看着自己父亲这样折磨自己,王若兰心中也很是伤感。最后王若兰在小白的劝解下,来到Z博和父亲过年,并且化解这些年来的疙瘩。至于王若兰是怎么进入房间的,更是容易了,找个开锁公司,并且出示自己和父亲的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另外还告诉了父亲的同事,一切就搞定了。 后来小白告诉王若兰自己的身份,王若兰很是惊讶,但是也随之释然了。或许飞飞姐对自己有些想法,但是她能够感觉到飞飞姐对自己是真心的,这一点是骗不了人的。而且小白没有任何的不良嗜好,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吸毒,更不是那种让人厌恶的女人。如果小白不会武功,没有进入黑道的话,她肯定是一个白领佳丽。其实她不知道的是,小白实际上比她还要小三岁,只是这样称呼让她感觉舒服罢了。 父女两人吃饭的时候,喝了一些酒,说的话也不少,两人的关系明显的好了很多。王若兰还给王国华买了补身体的礼物,弄的王国华很是感动,王国华摸了摸身上,结果发现自己并没有什么像样的礼物来送给女儿。 王若兰早就把家里收拾的干干净净,而且也准备了新的床铺,家里弄得非常温馨。 第二天清晨,王国华起来的时候,王若兰已经准备好了早餐,虽然品种不多,但是味道也是很可口。这种家庭的温暖让这个心硬如铁的老警察,一阵的愣神。是要我感恩吗?先送给我一直很有灵性的小狗,然后把女儿劝回来,可是我是警察,打击犯罪是我的职责! 王若兰喝了一口米粥,问道:“爸,你今天还上班么?” 很久没有享受过这么温馨的早餐了,王国华正在思索,听到女儿问自己,下意识的问道:“怎么了?” 王若兰微微一笑,说道:“你要是不忙的话,我们去给宝宝买个小窝吧。” 这只迷你狼犬的名字叫宝宝,是王若兰给它起的名字,小狗也很乖,似乎和王若兰更加亲热。 本来王国华就没有多少事情,本来就打算在家里陪女儿,买些过年用的年货什么的。现在女儿这么说,王国华连忙说道:“不忙,也没有多少事情。咱们去买些年货什么的,顺便给宝宝买个小窝。” 以前过年自己孤孤单单的,就是把自己灌醉,自己这才来Z博两个多星期,女儿就原谅了自己,这个江景真的是太厉害了!王国华心中突然升起一种感觉,自己真的会是他的对手吗?就算自己能够不考虑对方的善意,不考虑对方为自己做的这些直入人心的事情,自己真的是他的对手吗?!拼搏了一辈子,结果弄得众叛亲离,连自己的老伴儿都保不住,连自己的女儿都仇视自己,真的值得吗?!现在女儿被人家劝回来了,可是自己却要和人家为敌,这么做真的值得吗?难道自己就是注定要孤独终老吗?!甘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