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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先死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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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比斯的圣维塔列教堂存放有一副镶嵌画,留下了拜密庭皇帝和他的主教们深沉阴郁的形象。

石板颜色颇为丰富,只是受限于当时的艺术技巧和石头粗糙的纹理,画作并未能展现出活人的灵活,反而更加的拘谨。

至少后人能够看出来,教会和皇帝同心同德构建了一个国度的文明,就像现在的伊凡和治安官他们一样。

“你这个老头,快给我滚!”

在卫兵粗暴的呵斥下,看门的老头来不及说上一句话,就被驱赶到其他地方了。其中一个看到对方步履蹒跚,忍不住骂骂咧咧地搀扶了一把。

一块黑面包从手中打落在地,青年的靴子踩在门槛上,将苔藓和泥土摩擦下来。

卫兵自然知道这里是有主之地,也知道自己没必要摆出一副吓唬人的模样。

但是金主和上级就在身后看着,红大衣们可没有心情礼貌地询问是这里何人的财产,他们要时刻摆出自己服从上级的积极态度。

为首的几个人将门打开,那扇生锈的铁门刚一打开,一股子的恶臭和锈蚀的泥腥味味道便扑面而来。

周围堆积的破烂此起彼伏,若是稍微眯起眼睛,还以为自己此刻处在郊外农民家的牲畜栏里。

“我的天,这里实在是太臭了。”

“这里比我家附近的臭水沟的都要难闻,要知道那里可以人们倒粪桶的专属地方呢。杰洛米卡,快离桶子远一点,里面装得都是牛尿。”

伊凡捂住鼻子,他终于知道这附近为什么没有像样的植被了。

氨味太重了。

“伊凡侄子,我们真的要在这里的去找那个狼人吗?我是说,即便是一头会用魔法的野兽,也不太可能会呆在这个地方的吧。”

治安官亨利满脸苦色,胯下的马匹也禁不出刺激,连打了好几声响鼻。

它们的确很勇敢。

在主人下达命令之前,这些黑马是不会逃离的,漂亮的圆弧形的蹄子在石头上不断踱步,光荣的家族谱系成为拒绝行进的理由。

“亨利先生,先将您的宝贝爱马带到的外面去吧。附近的人都是在其他工厂里面做工的农夫,他们可不会有胆色偷窃一位官员的坐骑。”

治安官亨利见伊凡的态度很坚定,一时也不好拒绝,只得让人将马牵到外面去,然后和伊凡一起跟随者卫兵向工坊里面走去。

他的靴子踩在地面上,高档的牛皮终于是变换了颜色,现在和其他人的靴子看起来也差不了多少。

伊凡打量四周,这里与其说是工坊,不如说是暂时堆积材料的仓库。

尿液和植物纤维都是鞣制皮草的必备材料,却还不是制作工序仅用到的材料。

想要获得成熟可用的皮草,要先将生皮软化,如果生皮是风干或烟熏干的,需要将生皮放入清水中浸泡软化,而如果是生皮,就将毛皮上的盐抖掉。

生皮在水中浸泡时会产生极度难闻的恶臭,有点类似于农村杀猪、烫猪毛的气味——工人还会注意搅拌和搓揉,要将生皮内外两侧上的污渍清洗干净。

等开始换水的时候,倒出来的液体说不出是红的、还是黑的。

伊凡仔细观察四周,发现这里湿货有一些,干货却不多,而且东西普遍笨重肮脏,普通人拿走也无用。

加上臭气熏天,自带防盗。

难怪看门的老头连来者是谁都看不清,都能在这里工作,也算是看了个寂寞。

有句俗语说,世界只需要三种不值得一提的东西:从奶牛身上挤到木桶里的牛奶;大地上生长的一片片绿色谷物;技艺高超的妇女手中牵引着的丝线。

换算到现实世界,只要做纺织、服装的生意的这年头基本上都能赚到钱。

卢兹匹特堡本来是弗兰西特最大的皮草生产地,普鲁士的动物皮毛会被送到这里加工,然后转手卖回去。

城市里有很多贵族都会开皮草厂,只不过他们的制造工艺各不相同,造出来的皮草品质往往大相径庭。

一般来说,除了使用动物尿液和植物碱来作为原料,还有一种鞣法可以借助坚木、栗木、栎木、漆叶的碱。

价格自然会更高一点。

伊凡曾经和狼人战斗过,他从对方皮肤上打下来的毛发上,闻到附带难以祛除的臭味——这是动物sao味和植物碱混合在一起的臭味。

之后他又派人仔细调查案发现场、寻找线索,这才划定了狼人袭击的作案范围。

“小心点,说不定野兽就藏在这里面,都找仔细点。”

“如果听见奇怪的地方,立刻大声汇报,要是真能抓住那头野狼,也算是为市民立下了功劳。”

随着队伍地慢慢深入,他们都很默契地减少了说话的次数。

大门口来去的凉风驱散了一部分的味道,却带不来十几公里之外专属于特权阶级的花园里的甘甜气息,所以剩下的味道仍然让人极为不适的。

豆子大小的苍蝇从木头架子的地步飞出,十几只鼠妇慢悠悠地爬行,尝试将掉下来的血rou变成腐烂的痕迹。

卫兵们集中精神,他们已经来到了较为空旷的地,大多数人下意识觉得这里就是最后一仗。

在出发之前,伊凡就以道林爵士的名义,讲述自己是如何雇佣侦探来跟踪那只狡猾的野兽的,并且还特地夸张地描述了那头狼人的体型,务必使得所有人都在一开始的拼劲全力。

而绑着绳子的拉贝太太还在辱骂,唾沫跟不要钱一样。

就算牛尿和粪桶立在身旁,她的嘴都像是战场上的士兵乐队噼里啪啦的没完——在指挥官率先逃跑之前,这些鼓手、号手是不会停下吹奏的。

真不知道那豆荚般的细小嗓子里面,是怎么冒出这么多难听的污言秽语的。

伊凡回头看了她一眼,马上就接收到那堪比诅咒似的恶毒目光

拉贝太太的眼眶很深,下巴尖尖的,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个披着人皮的侏儒骷髅。

当然,这不是缺少营养,她那头狼儿子会将自己的杀死之人的钱袋带到自己的母亲身边,好帮助她改善生活。

她的瘦弱主要是极度的忧愁、烦懑导致的,心理上的悲痛很容易影响到现实中。

坦率的说,虽然拉贝太太到现在仍然有信心说一句“自己的孩子原本是善良的”。

但是她实在没有胆量走到贫民窟的教堂里面,让披着羊皮袄的神父一边看着狼人儿子的暴虐模样,一边聆听自己的忏悔。

许是《马太福音》还未背出,天使的宝剑就从天堂飞了出来。

拉贝太太信仰主。

但是她更爱儿子。

伊凡侧了一下脸,眉头皱成了金匠勾边用的刻刀,而旁边的卫兵立刻就像心领神会一般,从腰间拿出一把短鞭,朝着这个女人狠狠扬了一鞭子。

“啊——小克里尔德。”

女人惨叫起来,牙龈里渗透出来的颜色和肩头上鞭痕的颜色一模一样。

也许是她的尖叫起了作用,伊凡等人都听到一种丛林动物才有跑步声,就像是一头猎豹快步掠在地面上,或像是一头喜欢飞扑的松鼠,体重轻到常人都几乎听不到对方的脚步声。

新猎人很容易作出误判。

他们可能以会一位会是一只小鹿正在欢腾地寻找母亲。

而经验丰富的狩猎者则会意识到,一头凶狠野兽正在用能令漆树皮弯折的速度朝着此地袭来。

唰唰唰——踏!

它的每一次步伐都是用脚尖在撞击的地面,这样一来可以借助反弹力,带动自己的沉重的身躯,并且不会发出很大的响声。

当伊凡扭头朝后看的时候,持鞭卫兵的脖子已经被那头残暴的野兽给咬断了。

“这究竟是什么怪物。”治安官亨利完全忘记了之前的豪言壮语,捏着长剑的手握紧又松开。

其他人被这残忍景象弄得惊愕失声的比比皆是,恐怕就连住在高山上的巨人都会忍不住遮挡起自己的眼睛。

多么邪恶、冰冷的怪物。

两只拳头大小的眸子上下包裹着山岩一般的疙瘩,冰球似的眼珠里放射着择人而噬的红光。

它几乎没有眼白,也没有和善良、慈悲有关的思维意志,黑色的睫毛跟豪猪的尖刺似的,稍微动一动就会扎穿自己的皮肤。

它...它在看我。

伊凡后背全都湿透了,脑壳里简直掉了一块冰,原本胸有成竹的构想和计划短暂地消失了。

“它...它变得好厉害。”

“还好叫得人多。”

“不然真的要白给。”

在事情没有变得更糟之前,伊凡终于恢复了冷静,他抢在治安官开口之前,夺取了卫兵的指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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