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菲就坐起来,使劲的挤自己的上围,还玩儿命的挺胸,说有我的大么。
姚夕就翻白眼,你俩都是一个级别的,靠胸和脸蛋走遍天下吃干男人。
菲菲就乐,说我告诉你,我不叫菲菲,这是我艺名。
她说完叹了口气,把桌上的一只高脚酒杯里面的红色酒一饮而尽,那派头让姚夕想起了香港电影里面特别豪放的大姐大。
菲菲说我其实叫何暖,可能这个名字很多人都不知道,因为我没听说过哪个明星和我同名,但如果我提起“菲菲”,男人们一定都知道。就在这儿,我是男人点出台最多的头牌小姐。我十八岁从老家出来,当我揣着二百块钱坐上火车的时候,我都能看见车窗上倒映出的我那张因为兴奋而变形扭曲的脸。和很多背井离乡的人不同,我对于我的家,没有留恋,只有厌弃,不只因为那个从我十四岁开始就对我色迷迷的继父,还因为我们老家特别穷,我在那个穷乡僻壤生活了小半辈子,如果不是因为阿红,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清楚首都是多么暧昧复杂奔放的地方。
菲菲说完就笑,那表情跟喝多了一样,事实证明她就是喝多了,姚夕看见桌上和脚底下那一堆七零八落的酒瓶子和烟盒时,她都觉得压眼睛。
菲菲说阿红是我们村里的寡妇,人称交际花,她特别喜欢勾搭男人,每天都站在村口的小桥上浓妆艳抹的等着她的猎物,十块钱一次,她就靠出卖**这个发家致富,成了我们那里最有钱的女人,所以可想而知,她究竟有过多少男人。我记得有一天我从镇上送货回家,经过阿红家的院子前,她叫住我,偷偷摸摸的把我拉进她家里,我看到到处都是男人的鞋袜,还有一大堆那时候在我的头脑中根本就不存在的避孕套。她说,何暖,你长得这么靓,为啥不出去闯闯挣钱?我茫然的摇头,她就带着很****的笑容从口袋里摸出一张名片,塞到我手里,我低头看了一眼,上面写着欢爱时尚会所。她说,你要是有胆量,就去北京,凡是像你这么漂亮的姑娘,都去那里挣钱了,你难不成想一辈子呆在这穷地方,将来找个庄稼汉嫁了么?
菲菲说完捂着脸哭了,她的肩膀颤抖得特别厉害,姚夕手足无措的抱着她,说你别这样啊,我来的路上还设想今天晚上得玩儿得多尽兴呢,你倒好,把我诳来了就这么折磨我啊,我最烦女人哭,这点和男人一毛病。
姚夕这么自我糟践毁灭的精神仍然没有把菲菲从悲伤里拉扯出来,她还是哭,哭完就笑,和神经病一样。
她说姚夕你知道么,说句实话,我真不愿意,其实我长得漂亮,是遗传了我妈妈,她就很美,是我们那一片最出名的美人,可她命苦,我三岁的时候我爸就死了,是去镇上出工被卡车活活碾死的,后来我才有了现在的继父,那是个不学无术的男人,他经常趁我妈不在家跑到我的房间里,贴着墙壁看着我笑,所以从我发现他对我意图不轨开始,我就总是随身带着一把刀。当时我还在镇上一所三流艺校读书,之所以说三流,是因为在祖国的大地上,压根就没几个人听说过我们学校,如果不是他们招生打着曾经培养出一个被成为翻版巩俐的四流小明星,我可能也不会去。我承认阿红说的话让我动心了,因为我不甘心我的一辈子就在这座穷得掉渣的小城开始又终结,我觉得电影明星也没有我漂亮,真的,至少我没有隆胸整容,我的一切资本都是货真价实。
菲菲说这话的时候特别自豪,于是姚夕就特别不好意思的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胸前几乎毫无起伏的双峰,忽然觉得菲菲这个人真不仗义,这种话在自己这种二等残废面前是不该说的。
菲菲仰着头,一张浓妆艳抹的脸在缠绵的灯光流连下显得特别美轮美奂。
她说我就想了一路,阿红说得天花乱坠,我也心猿意马,还没到家我就决定了要踏上去北京的路,我要挣钱,我要活得像个人,穿名牌,也化那么妖艳的妆。我把我买了车票之后剩下的仅有的两百块钱揣进了兜里,带了几件舍不得穿的新衣服,然后只留下了一张字条留给我妈,天还不亮就上路了。
菲菲说姚夕你知道么,那种偷偷摸摸的滋味儿和跟男人偷情一样。好像私奔似的,特别刺激,我想跟他们说,因为我羡慕那些全家人出动去送一个人的感觉,很温馨,但是我知道如果我告诉他们,我就走不了了,在那个保守封建的地方,谁都知道漂亮女孩去挣钱意味着什么。可是我已经掉进去了,我被那种像梦一样的纸醉金迷的生活勾得失魂落魄,我宁愿出卖我的身体和灵魂,哪怕整个世界都在唾弃我。
姚夕听她说得醉生梦死,于是也忍不住回想自己从杭州背井离乡来到北京起初的想法,为了满足一个年轻的信仰,为了成全自己想要飞翔的**。
菲菲说我明白理想和现实是有差距的,可当我真的站在北京,成为了这里最大的夜总会的小姐,我才明白我当初离开家真的是一个错误。这是一座被**和情爱包裹的城市,我看着那些光鲜亮丽袒胸露乳的小姐,觉得我掉进了一个华丽却残忍的陷阱,我挣扎着,浮沉着,却注定逃不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