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季无奈,只得将悬丝放出,供她把玩。
“这东西……是不是那江湖兵器榜排行第一的悬丝?哇…通天阁果然是有财有势,这种东西也弄得到。可我记得……难道。”
我伸手撩开了他的衣袖,只见衣袖之间是一段纯白的藕臂,皮肤很好的样子。我伸手摸了摸,果然在小臂内侧,摸到了一个花纹。
“果然,我说,你对自己也真是狠心。悬丝虽然是兵器榜榜首,可许多人对这东西还是敬而远之的。它是寒铁炼制的,炼制的法子早就失传了。使用的法子,传到如今,也只是有人听过、说过、无人见过罢了。居说这悬丝其实是裹了寒铁的虫,这虫是苗疆之物,叫金线虫。这虫吸食人血,以人体为居所。活动时,速度极快。若是宿主死亡,这悬丝会脱离宿主,再寻他人。悬丝锋利无比,因柔软纤细,是许多杀手梦寐以求的东西呢。可惜了……这东西要是我的多好,我用的地方,可比你多。”
“这东西吸人血,寄宿于人体内。使用之时,能感觉虫体缓慢在血肉里行进。你一个女子,不必用这等阴损之物。”
“哎?!这话我可不同意,女子用你说阴损,那男子呢?岂不是更阴损?这话我也就说说,悬丝宿主未死之前,悬丝是无法移除的。而且,它本体是虫,所以会护主。有悬丝护身,如果不是被火药炸个粉身碎骨,都能存活。这才是人人都羡慕的点。”
“你也羡慕?”
“羡慕?我羡慕的是悬丝在身上的样子,你看看。”
我一把撩起他的衣袖,月色下,他小臂内侧有一朵漂亮的银色莲花。那莲花像是活着的一样,一点点缓缓流动着,栩栩如生。
“多漂亮。”
允季笑了笑,不语。这女子的喜好,当真不是他所能揣测的。
“刚才被我们弄死的,好像是左中堂的儿子。”
“似乎是。”
“我们……月黑风高,大好杀人放火夜,去不去灭九族?”
“好。”
我和他一前一后,在黑夜里踏云寻路。我跟在他身后,看着这个男人在眼前衣炔飘飘。武功极好、轻功绝顶、长得绝美、身上有悬丝护体,又是通天阁的阁主。好像什么好处都让他占了,老天爷真是偏心。
“哎~我说去灭人家九族,你就说好。你怎么不问问我为何滥杀无辜?”
“你喜欢便好。”
我不禁吐了吐舌头,这个男人真好,完全不会对你指手画脚。我想了想,还是将有些事全盘托出。我是杀人不眨眼、我是没什么良知。可我不是什么嗜血狂魔,杀人……是有缘由的。
“左中堂陷害忠良,他的儿子无恶不作。他的一家老小,都是些坏透的了人。他九族亲眷,无一不是借着他这颗大树,贪污王法、横行霸道。这些事,怕是通天阁比我清楚。既然人家的儿子死了,咱们这两个杀人凶手,是不是得去给人家爹妈赔不是?”
“恩,是。”
“哈哈!好,今夜,血洗中堂府!”
一夜、银光翻飞了黑夜,闪亮了整个天际。我甩了甩手里的血,看着一府的死人,心里痛快多了。渊栖棠,陷害你的人,我已替你杀之。待有朝一日,我亲手杀了那个皇帝,你就得以瞑目了。
“你是为了栖棠王爷吧。”
我知道通天阁什么都清楚,我也无意隐瞒。
“恩,渊栖棠是我旧日之友。我知他为人处事,他绝不会这般通敌叛国。皇帝昏庸、多疑、是非不分。朝臣个个奸佞、颠倒黑白、溜须拍马。就是这群人,里应外合害死了他。他只是向大漠打听我的下落,却落得如此下场。他被皇帝灭了门,我也不能做得太随便不是?”
“恩,可累了?”
我看着一地血红,看着我的红锦不停滴下的血水,动了动脖子。
“恩,累了。都怪中堂大人不好,怎么九族有那么多人。我们今夜杀了多少人?你可数了?”
“一百三十四口。”
“你还真数了?”
“我原本就知道。”
我抬头,闻了闻,闻到空气里是浓重的血腥气。我皱了眉头,红锦一挥,卷起门口的火把,火烧中堂府。看着熊熊烈火,看着那烫金的中堂府大字,我心里别提多痛快了。明日,最晚明日,街头巷尾,人人都会知道,奸臣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