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市。
相信只要是中国人都知道,这是一个特殊的地方,最大的华人聚集地,东方色彩和气味极为浓重的一个美国城市。唐人街的魅力是我们大家耳熟能详的,进入这个城市,东方面孔随处可见,恍若到了另一个国度一样,黑人、白人、黄种人,并不让人感觉到突兀,反而相处的其乐融融。和美国其他的大城市不同,旧金山这个地方,生活的气息很浓厚,当然,若是经常看警匪片的,我们也会把它当做一个有着浓厚黑白社会背景的地方。那帮派在这里存不存在?当然,黑社会在美国这块土地上并不是什么秘密了。但今天,我们所说的还是要与篮球有关的。
旧金山大学,这是一座古老的大学,150年的历史足以让它在整个学界显得德高望重,虽然历史颇为悠久,但是,它的成长并不是很快,这也是因为外界环境的多方面制约。旧金山大学的体育史上,最有名的莫过于夺得11枚冠军戒指的比尔-拉塞尔。大学时期,他就曾带领着旧金山大学队打进ncaa锦标赛的冠军赛。那时候,因为有着拉塞尔,整个旧金山篮球处在最辉煌的时期。而之后的年月里,旧金山再也未能有什么名人,指环王因而是旧金山大学永远的记忆,他也是这里唯一的大牌明星。
古老的院校,略显破旧的体育馆内,此刻人声鼎沸,时不时的能够听到老外的大叫声。
这是旧金山大学最好的球馆,平常时候都是很少对外开放的,毕竟这里的室外体育场完全够其他体育爱好者活动了。只有校队的成员才有资格进入到里面,参加训练。
篮球校队是用来征战ncaa的,在这里自然有着很高的地位。校队的成员,打着ncaa一级联赛,在这地方,也都是颇有名气的存在。虽然旧金山的华人很多。但这座体育馆,平常时候似乎是东方人的禁地,很少能够见到有东方人踏足其中。
早晨刚过去没多久,这里的气温还不是很高,穿着还都是比较统一的长裤长褂类的。
秦舞阳。哦。应该叫做托马斯-秦。虽然他听着这个名字很别扭,但他不得不去接受。此刻他正体育馆一个储物门内走出来,肩上是一个大大的网袋,里面放满了篮球。身上的背心短裤。皮肤上微微透着的汗迹,都能够看出来,他已经锻炼有一会儿了。网袋中被塞满了篮球,显得格外庞大,他本身就是一个大块头。但在这兜篮球边,就显得有些渺小了。而令人惊奇的是,他身上背着这么多东西,竟然还能够健步如飞般的小跑着,而这过程中,大气都不带喘一下。秦舞阳身上的肌肉高高鼓起,随着跑动轻微的颤动着,这体格、耐力即便放在美国大汉群里,也是颇为显眼的。
而从他此刻眉宇间透露的煞气来看。这个家伙绝对不是一个善茬。
从储物室到球馆的场地边,根本用不了多长的时间。当他将网袋扔在地上的时候,一群年轻人便哗的用了上来,一个个聊着天,伸手捡着地上的篮球。
在一群黑人和白人群里。秦舞阳这张华人脸庞显得格外起眼。
“托马斯,你最近干嘛去了?怎么不见你晚上来这里练球了?”说话的是一个黑人年轻人,两米出头的身高,长相比较粗犷。混上上下透露着一股危险的气息。
其实,当这群家伙到身边时。秦舞阳眉宇间的煞气早已经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一幅平淡无奇的气息。当听到对方的问话,秦舞阳抬起头,看着眼前的球队核心,轻声说道:“我在找一份工作,来这里那么久了,我还没有一个落脚的地方。”
“其实,你应该更为专注一点,虽然你的技术不好,但是你的身体可以暂时弥补一下。球队需要你,所以不要偷懒了,见不到你的提高,恐怕里兹会开了你的,到时候你可一点机会都没了。”说话的时候,黑人年轻人依然是一副冷淡的摸样。
“这个我知道了!”秦舞阳有些无奈的回道。
话音落下,便听到门口传来一声轻咳声,众人不用扭头去看,便知道是主教练里兹-沃特斯来了。每个人拿着一个篮球,这些穿着白色球衣的年轻人们瞬间便分散到场地上。
当秦舞阳轻轻叹了口气,捡起地上留着的最后一颗篮球时,主教练例子走到了他的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