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寡头厂商的竞争中,两个厂商并不总是同时做出它们的产量决策的。斯塔克伯格研究了两厂商之一如果先决定自己的产量,然后是另一个厂商看到对方的产量后才做出它的产量决策的情况。他的研究结果表明,首先行动的厂商会获得一种利益。理由就是先宣布就造成了一种既成事实——不管你的竞争者怎么做,你的产量都是大的。为了使利润最大化,你的竞争者就必须将你的高产量水平作为给定的,并为他自己定一个低产量水平。如果你的竞争者生产一个高的产量水平,这就会将价格压低,你们双方都会亏损。所以除非你的竞争者把争取平等看得比赚钱还重要,否则他生产一个大的数量是不合乎理性的。
古诺模型和斯塔克伯格模型是寡头垄断行为的不同代表。哪种模型更适合些,取决于不同的产业。对于一个由大致相似的厂商构成,没有哪个厂商具有较强的经营优势或领导地位的行业,古诺模型大概要更适用一些。另一方面,有些行业是由一个在推出新产品或定价方面领头的大厂商主导的,大型计算机市场就是一个例子,其中IBM就是领导者。此时斯塔克伯格模型可能是更符合实际的。
(三)斯威齐模型:拐折的需求曲线
美国经济学家斯威齐于1939年对某些行业(如钢铁、煤炭业等)在较长时期内价格比较稳定,即具有黏着性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著名的斯威齐模型。斯威齐认为,在寡头垄断市场上,当一家厂商主动提高价格时,其他厂商不会跟随涨价,故其市场销售量会大大减少。相反,当它主动降价时,其他厂商也会随之降价,从而使销售量增加很少。因而,该厂商面临着一条拐折的需求曲线。
dd(AR)就是拐折的需求曲线,该曲线在K点拐折,将需求曲线分为两段。MR是边际收益曲线,边际收益曲线在平均收益曲线(即需求曲线)下方,所以也从K点分为两段,在需求曲线d的拐折处K点,边际收益曲线出现间断点。边际成本曲线MC1与MC2和边际收益曲线MR相交决定了产量为OQ1,价格为OP1。边际收益曲线MR的那段垂直的虚线表明,寡头厂商的产量和价格具有稳定性。在边际成本MC1与MC2之间,尽管成本变了,但价格并不变。只有在边际成本变动大,从MC2增加到MC3时,才会引起产量减少为OQ2,价格上升为OP2。所以,很多寡头垄断厂商一般不愿带头变动价格。这就是为什么有些行业在一定时期内价格比较稳定的原因。
拐折的需求曲线解释了寡头市场上价格具有刚性的原因,但并没有说明寡头市场上的价格是如何决定的。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分析寡头市场上的价格是如何决定的。
(四)价格领导模型
价格领导模型又称价格领先制或价格领袖制,是指一个行业的价格通常由某一个寡头率先制定,其余寡头追随其后确定各自的价格。根据价格领导厂商的具体情况,价格领导可分为两种类型:
1.晴雨表型的价格领导
晴雨表型的价格领导是指晴雨表型厂商依据市场行情首先确定能够合理、准确反映整个行业成本和需求情况变化的价格,其他厂商按这一价格对自己的价格进行调整。晴雨表型厂商未必是行业中规模最大、效率最高的厂商,但它往往熟悉市场行情,能代表其他厂商的意愿,所以能成为其他厂商追随的目标。
2.支配型的价格领导
支配型的价格领导是指市场销售份额较大、地位稳固、具有支配能力的大厂商,根据自己利润最大化的需要和其他厂商希望销售的全部产量来确定和变动价格,其他中小厂商则以这一价格为准绳,按照边际成本等于价格的原则确定均衡产量。在这种情况下,中小厂商可以出售它们所能提供的全部产量,市场需求量与小厂商产量的差额完全由支配型厂商提供。
(五)卡特尔勾结定价模型
卡特尔勾结定价模型又简称为勾结定价,是指各寡头勾结起来共同协商定价。各寡头之间进行公开的勾结,组成卡特尔(卡特尔是寡头的价格联盟)共同协商确定价格。例如,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就是这样一个国际卡特尔。卡特尔共同制定统一的价格,为了维持这一价格还必须对产量实行限制。但是,由于卡特尔各成员之间的矛盾,有时达成协议也很难兑现,或引起卡特尔解体。在不存在公开勾结的情况下,各寡头还能通过暗中的勾结(又称默契)来确定价格。
三、寡头垄断市场的经济效率
寡头垄断在经济中有重要的作用。首先,可以实现规模经济,从而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其次,有利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各寡头为了在竞争中取胜,就要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新产品,这就成为寡头厂商进行技术创新的动力。最后,寡头厂商实力雄厚可以用巨额资金与人力来进行科学研究。
但是,寡头垄断也有缺点。这就是寡头之间的勾结往往会抬高价格,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和社会经济福利。同时,过分制造产品差别和广告的非价格竞争,也会造成资源的浪费。
四、价格竞争与非价格竞争
(一)价格竞争和非价格竞争
1.价格竞争
价格竞争是指寡头企业在综合考虑产品成本和市场情况的基础上,为自己的产品确定一个相对于竞争者而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从而以产品的价格优势吸引消费者,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和盈利目的。价格竞争是依靠低廉的价格争取销路、占领市场、战胜竞争对手的一种竞争形式。当一国或企业与另一国或企业生产的产品在性能、效用、样式、装潢、提供的服务、生产者的信誉、广告宣传等各方面都相同或无差异时,国家或企业只有以低于其竞争对手的价格销售产品,方能吸引住顾客,使自己的产品拥有市场。实际上,这种形式的竞争是很少见的,因为产品的有形和无形差别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这种竞争的效果。
2.非价格竞争
非价格竞争是指在产品的价格以外或销售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寡头企业借助于产品有形和无形差异、销售服务、广告宣传及其他推销手段等非价格形式销售产品、参与市场竞争的一种竞争形式。由于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商品生命周期不断缩短,单靠价格竞争很难取得超额利润。同时,生产力的提高,使消费结构发生显著变化。因而,非价格竞争就成为扩大商品销路的重要手段。其主要方法有:①采用新技术,提高管理水平,改进产品的质量、性能、包装和外观式样等。②提供优惠的售后服务。③通过广告宣传、商标、推销手段等造成公众的心理差异等。非价格竞争是垄断竞争的一种重要形式。
(二)价格刚性
价格刚性是指微观价格水平具有易升难降或居高不降的属性,以及价格总水平从长期来看具有刚挺向上的运动规律性。简单地说,就是价格在确定后就不易变动的现象,即价格缺乏弹性。
许多经济学家认为,由于市场竞争被垄断所替代,出现了市场的不完全性,因此物品的价格是由处于垄断地位的大公司操纵的,因而形成了价格“刚性”,即价格在确定后不易下降,导致物价经常处于较高的指数上。按照价格学原理,当产品成本下降,或者供过于求时,其价格应随之下跌。但是在纸币流通的情况下,当国家货币供应增长速度超过经济增长速度,即存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或者企业间在竞争中回避价格竞争,或者企业通过降低价格不能达到扩大销售和增加利润时,都使价格刚性的存在有了条件或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