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收入分配政策
2018-04-15 作者: 张松灿
第三节 收入分配政策
一、效率、公平等范畴的含义
(一)效率含义
效率,是指经济活动中所消耗的劳动量与所获得的劳动成果的比率,也就是在资源有效配置前提下实现经济效率的较高增长,即提高投入与产出的比率。Www.Pinwenba.Com 吧效率的提高,意味着劳动时间的节约,也意味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经济进步和社会财富的增加。效率原则是商品经济的通行法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市场是决定收入分配的主要机制,市场正是借助于人们对自身物质利益的追求,发挥出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从而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
(二)公平含义
1.公平的内涵
公平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社会财富越增加,公平越重要。社会公正是社会经济生活各个领域的基本标准。公平主要是指一定社会中人们之间利益和权利分配的合理化,根本上是经济利益的公平。公平的内涵包括:
(1)取得收入的机会均等。每个社会成员有同等的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收入的机会和权利,排除任何特权、垄断等不平等因素对收入分配的影响。
(2)分配的尺度统一。没有统一的尺度,公平无法衡量。按同样的标准和尺度对每个人实行收入分配,一视同仁,同样的付出应得到等量的报酬,消除任何歧视或双重原则的不平等。
(3)公平分配必须消灭剥削。如果存在无偿占有,不劳而获,必然导致两极分化,那就无公平而言。
(4)差距适度。人的能力、才智、积极性以及由此带来的劳动生产率的差别,是客观自然存在的,在此基础上产生的财产和收入的差异,只要适度,差距处在人们可接受的程度之内,就是公平的。可见,公平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2.“三个公平”的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这是对当前人民群众新期待的有力回应,顺民意、得民心。
(1)权利公平。指人的基本权利不能因为出身、职业、财富等不同而区别对待。不管居住在城市还是农村,人们在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享受的权利应该是平等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权利的认知与诉求从生存层面上升到发展层面,对户籍制度、劳动合同、城乡人口选举比例等权利公平更加关注。权利“无添加”,起点要平等,基本权利不能因为出身、职业、财富等附加条件不同被区别对待。
(2)机会公平。“苦累都不怕,就怕没机会”。市场经济条件下,人的能力有高低,努力后的结果也会有不同,但参与竞争的机会要公平,机会公平了,心态就平和了。平均主义不是公平,是违背社会发展规律的。
(3)规则公平。指要消除特权,打破“潜规则”。规则公平的重要性往往超过权利公平和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就是法律规定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有特殊人物。有些人超越规则,就形成了“潜规则”和特权,会严重破坏公平。找工作“拼爹”,看病找门路,民营企业遭遇贷款难、融资难等很常见,折射出规则不公平,群众不满意。打破灰色收入、制度歧视和行政垄断等“潜规则”,都是推进规则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的必需。
(三)效率优先的含义
公平和效率的关系问题,首先表现在二者的先后顺序方面。正确的主张是:效率优先。对于市场经济来讲,效率优先问题是生命攸关的,是市场经济的生命线。因为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竞争就需要效率。虽然经济发展过程的某些时候会突出公平一些,但是效率优先是根本的,经济的发展归根到底取决于效率。“发展才是硬道理”“先把蛋糕做大”,才能给公平分配一个保障。
1.效率优先的内涵
就是要在分配制度上形成一种机制,让那些诚实劳动、对经济发展贡献大的劳动者获得较高的收入,先富起来,根据贡献程度支付他的报酬,贡献越大,报酬越高,以激励一大批劳动者发挥聪明才智,为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效率优先的核心是资源配置效率优先。很多人把效率仅仅理解成是生产效率,实际上从经济的角度、从经济理论的角度讲,所谓效率不仅仅是指生产效率,更重要的是指社会的经济效率,核心是资源配置效率。
2.效率优先是由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的
我国是个发展中国家,人均收入水平较低,还有7000万人口处于贫困状态。如何加快经济发展,尽快增加社会财富总量,是摆在全国人民面前的头等大事。我国人均资源量也较低。我国目前人均资源量不仅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且也低于发展中国家的一般水平,如何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是加快经济发展的关键。由于我国工业化水平较低,经济发展呈粗放经营的特点,单位资源创造的国民收入或国民生产总值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这种低效率的状况不改变,经济现代化便无法实现。因此,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把效率原则摆在首位。总之,效率优先的原则实质上是把生产力原则放在优先和突出的地位,完全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和观点。
(四)兼顾公平的含义
所谓兼顾公平,是在强调效率优先的前提下,注意分配的协调性,调节分配差距,保持差距的“合理”和“适度”。一般来说,在市场机会均等的条件下,收入分配的差距可以做到大体合理与适度,当然不会绝对避免财富的不均衡的积累。
1.公平问题是市场经济所固有的无法克服的缺陷
公平问题不是靠市场经济自身能够克服的,而必须靠国家调节,国家调节不可或缺。我们的工业化发展和城市的发展,以及各项改革都是政府主导的,坚持政府指导下的改革,才有可能保持社会公平的实现。**报告强调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规范分配秩序,合理调节少数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2.社会公平不是一下子能够解决的
社会公平是永恒的主题,但公平不等于平均主义,平均主义在中国根深蒂固,我们不能走平均主义的误区。僵化地突出公平原则,认为公平是初期分配领域乃至社会再分配领域都必须遵循的分配原则,是错误的。
3.实现社会成员的全面发展是收入分配的根本目的
坚持效率优先的原则,并非以放弃和牺牲社会公平为代价。发展生产力本身不是目的,社会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社会成员的全面发展,更好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这是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重要特征。重视兼顾社会公平,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这是我国收入调控的目标。
二、正确处理收入分配领域的几个关系
(一)把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统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