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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在晚清买奴婢的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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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掌柜去找银子的时候,孙旺还在不停自责:“李少……老爷,我,我这事儿没办好,您看我这……”

“都说了不怨你。”李永吉笑了笑,“你只要办好接下来我要你办的事儿就行了。对了,别叫我老爷,还是少爷吧,老爷听着别扭。”

“是,李少爷。”孙旺如今也看出来了,这个李家二少爷虽然年龄小,但真有些不简单,虽然他不知道他究竟卖了什么给汪家,但能让汪家少爷请客的人,可没有一个简单的。当然,就算没有这些,能吃了这么大亏还如此沉得住气的,光凭这份气度,以后就不会是个简单人物。

“其实,土地增加了也是好事儿,我的施展空间也大了。”李永吉笑了笑,“你也知道,我们家本就人丁单薄,我买了那么大个宅子,也不可能一个人过去住吧?所以想买些下人奴婢什么的带走,也就是想买些下人,不知道这个章程又是怎么样呢?”

“是这样啊。”孙旺笑道,“买下人这事儿要在往年还挺复杂,但在如今啊,就简单许多了。”

接下来,孙旺就开始跟李永吉介绍起了这里面的门道。

原来,清朝虽然还是封建社会,阶级划分明确,也允许人口买卖,但官府对人口买卖的管理与限制,相比前朝却是更加严格跟规范的。

在清朝以前,人口买卖是可以私下进行的,只要双方都认可,官府一般也就认可,但在清朝,特别是雍正帝之后,为了防止卖良为贱,必须让要卖身的良人,也就是自由人先向官府提出申请,再由当地的知**出具保证,然后经官府核实后,在卖身文书上加盖官印,这样买卖才算成立。

没有经过官府认证的私下买卖,就算你自己认为是卖了自己,在法理上也不被承认是奴,这对作为主人一方的人来说,是很不利的,因为等于他买的奴婢在法律上不被承认,万一逃跑,也没什么办法追究。

不过,那是在以前,在如今,这四处兵荒马乱天灾**的,活不下去而申请卖身的人实在太多,要还是严格按照这套程序,官府实在忙不过来,所以大多数地方官府为了大家都方便,就会专门划个地方办一个人市。

所谓人市,顾名思义,就是买卖人口的地方,跟后世人才市场有些相似,不同的是,后世人才市场里的交易双方,只是简单的雇佣关系,就算达成雇佣交易,身份上是平等的,你要不想干了,随时可以走人;而人市中的交易双方,一旦完成交易,就成了主仆从属关系,身份上是不平等的,在没有主人同意之前,下人奴仆是不可能私下走人不干的,那等于是逃奴,抓不到就罢了,被抓到了是要送回去法办的,而这个法,通常指的是家法,也就是私刑,这在清朝是合理合法的。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说的就是这个。

很显然,朱家角镇所属的青浦县,也是实行这种人市政策的,而本地的人**易政策中有规定,那就是所有的人口买卖行为,都必须在人市里进行,在人市之外的人口买卖都是违法的,不管是买卖双方还是中间人,被官府发现不在人市交易,是要坐牢的。

同时,官府还会在人市里派遣专门的衙役跟小吏,既是方便维持秩序,也是为了便于管理与监视,尽最大限度防止不法交易的发生。

当然,这种人市交易,主要是针对那些自甘为奴,或者被家人卖掉的良人,也就是他们在交易完成之前,是自由民,而另外一种身不由己的,本就是奴仆身份的人,就不必非要在人市里交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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