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同伙挤眉弄眼努努嘴。
“哎,该你了,老板娘很润,试试就知道。”
话音未落,就见伙计阴沉着脸走过来,趁其不备杀鱼刀猛戳对方胸口,迸溅的鲜血洒落一地。
甚至都喷到曹启强脸上了!
卧槽!
曹启强都惊呆了!
这伙计杀人不眨眼啊!
危险!
饭也顾不上吃了,一个箭步冲到门外。
生怕自己被波及!
剩下那名县检察官反应有些迟钝,或者说根本不相信饭馆小伙计居然敢朝公职人员动刀子,
眼睁睁看着同伙倒在血泊中,这才猛然惊醒,顾头不顾腚地扭头就跑。
结果踩到血迹脚下打滑跌倒在地。
伙计一个箭步扑过去,滴血的杀鱼刀照准对方脖颈处,一口气来回划拉好几下,登时血流如注。
这踏马是杀鱼的技巧嘛?
够利索的!
曹启强躲得远远的。
扬眉吐气的伙计当啷一声丢掉杀鱼刀,摸出烟卷点燃,很凶地抽了几口平复着心情,这才趿拉着脱鞋不紧不慢地离开了。
深藏功与名!
事发突然,曹启强也没想到会出人命啊!
赶紧找个公用电话亭110报警。
不久,
两辆破破烂烂的金杯警用面包车开了过来,还有多名驾乘摩托车的警察陆续到场,为首的是牧屿县城关镇派出所治安大队大队长邓海平。
现场很快拉起警戒线。
警察们分工协作,
有的勘察命案现场,有的开始走访周边寻找目击证人。
作为报警人的曹启强始终没有离开,他觉得有义务配合警方调查,便主动将自己的所见所闻告知邓海平。
对方注意到他脸上的血迹。
“你跟老板娘阿秋认识?”
“不认识啊!”
“伙计郑鹏举呢?”
“也不认识。”
“既然谁都不认识,你瞎报什么警?”
“遇到违法犯罪案件赶紧报警,这不是作为公民的义务嘛!”
邓海平根本不听曹启强解释,冷脸转向旁边的警察命令道:“给他也上铐!先关两天再说!”
“哎,哎,有没有搞错,我是报警人,又不是嫌疑人,你没有权力铐我!”
曹启强意识到麻烦了。
赶紧跟对方陈述。
没想到邓海平对此早就见怪不怪了。
“瞪大狗眼看清楚,看到老子身上的警服没有?看清楚没有?这踏马就叫权力!懂吗?带走!”
警察们一拥而上,先给曹启强戴上手铐,之后又粗暴地将他塞进警用面包车。
倒霉啊!
作为牧屿县委书记的他微服私访,竟然被本县的警察关进局子。
简直不要太荒诞!
牧屿县的公检法系统都如此肮脏下作,试问老百姓能有好日子过吗?
必须下力气整治才行!
曹启强暗暗下定了决心!
稍后,
老板娘阿秋也被警察戴上手铐,送进警车。
曹启强注意到老板娘鼻青脸肿像猪头,嘴角还挂着一丝血迹,右眼都被谁打歪斜了,看人似乎都找不准焦点。
刚才也没见警察动手打人啊!
那老板娘脸上的伤又是怎么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