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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举人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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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因其独特的位置,在历史上一直占据着一个重要的地位,扬州的繁华、富饶名扬天下,美景、美食、美人相得益彰,为历朝历代的文人雅士所钟爱,在扬州的历史上,不知多少文人雅士留下足迹与墨宝、也不知多少才子佳人在这里留下千古传诵的佳话。

瘦西湖的美景、扬州瘦马还有诱人的美食一直在陆皓山的脑中缠绕,陆皓山决定,在天下进入真正的乱世之前,好好感受一下扬州的繁华,无论如何,这样才不算白来这世上一趟。

在诱骗李向财出来时特意暗示他打点,就是为了筹集盘缠,幸好,这个李向财没让自己失望,赶巴巴给自己送来一大笔横财,细心的刘金柱又在李向财和那两名手下身上摸索了一番,搜出一个祖母绿戒指、两块上品的玉佩还有十多两碎银。

作为方圆百里首屈一指的大富翁,李向财身上的东西都不普通的货色,那戒指和玉佩加起来少说也值五百两,又是一笔横财,把刘金柱乐得直哼哼。

两人商议了一下,清理了现场的血迹,连夜把尸体、马车扔下一处悬崖,这样一来官府就是立案也得一段时间,而陆皓山和刘金柱就有足够的时间从容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当然,马匹留下,这年头,没有火车飞机,马是重要的交通工具,陆皓山可不想徒步走到扬州,从永州府到扬州府,有千里之遥呢。

陆皓山从祁阳县弄了一匹马,而李向财的马车也有一匹,两人正好一人一匹。

“山哥,那李向财是大人物,他儿子是县官,就是京城也有关系,只怕这样一来,他们很快就能查到是我们所为,我们去扬州,又没有路引,只怕,只怕逃不掉。”处理完尸体,刘金柱擦了一把汗,有些担心地说。

大明疏律规定,凡离原籍超过百里者,需要到官府报备,取得路引,这才能一路通行,两人犯了命案,就是取得路引,刘金柱担心只要通辑令一下,两人就无所遁形。

陆皓山一脸淡定地说:“跟着我,还担心什么路引?放心,一切有我,早就准备好了。”

“看我这榆木脑袋”刘金柱一拍脑袋,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有山哥在,还愁什么路引呢。”说完,又有些兴奋地自言自语道:“太好了,我刘金柱长这么大,还没离开过永州府,更别说去扬州那么繁华的地方,山哥,以后我就跟定你了,若有异心,天打五雷轰。”

在兴奋之余,刘金柱马上对陆皓山表忠心。

短短几天时间,陆皓山就彻底把刘金柱折服了,从模仿县老爷的笔迹、私刻他的印章、再从谋取一名捕快的全副装束、马匹等,最后极为巧妙地把李向财从墙高宅深的大宅里诱骗出来,还让他携带了大笔的钱财,轻易而举地把他杀死,报仇雪恨,整个过程环环相扣,做得滴水不漏,一开始刘金柱还以为两人要冲到竹山村放火杀人呢。

就是武候再生,估计也就这水平,陆皓山那手出神入化的模仿技艺、滴水不漏的算计让刘金柱惊为天人,本来他想问陆皓山为什么懂这么多,不过陆皓山事前说过:什么也不要问,什么也不要说,这才把自己疑问压在心底。

有些东西,知道越少就越安全。

陆皓山拍拍他肩膀,然后从马上把事前准备好的布包拿下来,扔了一套衣服给刘金柱说:“来,穿上,把身上这身带血的衣裳扔了。”

杀人后,两人一身是血,估计走上官路被人一看到,就是普通百姓看到也扭送到官府,可不能大意,刘金柱接过衣服,一看是一套下人的粗布衣服,崭新的,穿起后感觉整个人的气息都变了,这是刘金柱长这么大,第一次穿新衣服,心里美极了,穿戴完毕扭头一看,眼前一亮,在火光下,只见陆皓山已换了一身读书人的打扮:头戴方巾,脚踏方头鞋,身穿一套蓝色的襕衫,手执一把纸扇,再配上脸上那淡淡的笑容,好一个翩翩少年郎。

“山哥,你这一身打扮,真像一个举人老爷。”刘金柱有些羡慕地说。

“现在,你不要说我像,你要从心里确信,我就是举人,一个到处游历的举人,而你就是书僮”陆皓山一边说,一边翻身上马,一脸认真地说:“来,金柱,我要告诉你一些注意事项。”

“是,山哥。”

.......

八月中旬,正是三伏天,骄阳似火,好像要把大地烤着一般,树叶好像都被晒蔫了一样,蔫蔫的,没什么朝气,路边的水沟因为缺水,隐有一种发臭的味道,置身其中犹如身处蒸笼一般,让人感到莫名的烦躁,而名闻天下的扬州城,城内城外,呈现冰火两重天的情况:城门外,不少难民或是倚在城墙处,或是在旁边的村林里搭个窝棚栖身,他们衣衫破烂、面带饥色,用一双双空洞而无神地看着城门,而城门内,则是纸迷金醉,极尽奢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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