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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软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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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浩从衣袋里拿出一个物件,轻轻摆在地板上:“我用的是这个。”

狩猎队长永钢距离最近,伸手拿起,凑近眼前仔细端详,经验丰富的他认出着手中物件:“这是巨角鹿的附属肋骨。”

夏天和秋天都是捕猎巨角鹿的季节,植食动物对捕猎的威胁比肉食动物小得多,尽管巨角鹿善跑,速度极快,却总有一些会落入猎人设下的陷阱。这种鹿角庞大的动物与前代祖先区别很大,生长着两层肋骨。外层是坚硬的钙质集合体,内层就较为柔软,具有很强的韧性。

天浩从永钢手里拿过那根巨角鹿附肋。正常情况下,这种附属肋骨呈浅月牙形状,略有些弯曲。天浩扬起附肋,将削尖的两端分别转向头领孚松与老祭司巫行,让他们看得更清楚。

“它有着极强的韧性,就算对折也不会断开。”天浩解释道:“我把两头削尖,淋上水,用力按着使它弯曲,来回掰上几次,就能控制它的长度。用切碎的肉把这根巨角鹿附肋裹在里面,现在这种天气,很快就能冻起来。暴鬃熊不挑食,它们从不放过任何一种能吃的东西。冻肉丸子很硬,而且很冷,它们不会在嘴里嚼碎,就这样直接吞下去。体内热量融化了冰块,巨角鹿的附肋会重新绷紧,回到原来的状态,刺穿暴鬃熊的胃。只要耐心等上一段时间,它们总会死的。”

在文明时代,这是因纽特人对付大型食肉动物的方法。

(考证党就不要深究了,尤其是杀伤力和动物死亡时间。)

狩猎队长永钢彻底呆住了。

做了那么多年的猎人,在寨子里拥有极高的威望,却从未想过居然还有如此简单便捷的狩猎方法。

头领孚松眼里泛起一丝苦涩,以及羞愧,他被深深的失落感笼罩着:如此聪慧有见识的年轻人,为什么自己从未发现,也从未看到过天浩身上的优点?

老祭司察觉到屋子里的沉闷气氛,他深深地看了一眼天浩,宽慰地笑道:“阿浩,你先出去吧!就按照昨天的规矩,你把那两头熊分了。”

天浩没有直接答应。他在头领孚松眼里看到了肯定的目光,狩猎队长永钢也没有反对的意思,这才站起身,对着三名寨子首领分别行礼,走了出去。

永钢一直捏着那根巨角鹿的附属肋骨看个不停,黑色粗大手指与半透明状的软骨形成鲜明对比,口中不断发出“啧啧”的赞叹声:“我以前就怎么没想到过这个?太简单了,这东西实在太简单了。”

孚松很是感慨的发出叹息:“如果早点儿让天浩跟着狩猎队出去,寨子里就不用死那么多人。但是他以前很拒绝,也从不参加寨子里的这些活动。”

老祭司在苍老酥浮的皮肤之间显出思考神情,不太确定地说:“那时候阿浩应该正做着研究,他大概还没想到该怎么利用。”

永钢点点头,对此赞同:“他昨天分肉很公平,而且他和阿狂出去猎熊的时候就说了,让我们不要卖掉寨子里的女人。”

孚松的说话口气不是很肯定,带着明显的商量成分:“旭平死了。寨子里空出来一个“十人首”的位置,让天浩补上去,你们觉得怎么样?”

永钢回答的很快:“我没有意见。”

老祭司沉吟片刻:“让我和他谈谈,我想听听阿浩的想法。”

……

走进老祭司木屋的时候,堆放在屋角的几块黑色石碑引起了天浩注意。

认识这个世界最直接的方式就是眼睛。宿主的记忆碎片对天浩来说是一笔丰厚财产,他藉此理解那些未知的,也从未接触过的部分。毕竟他对这里很陌生,在培养舱里具体沉睡了多久,连天浩自己也不是很清楚。

他走过去,看着刻在石碑上的那些字,用手指轻轻抚摸着,故意做出好奇的表情:“这是什么?”

老祭司并不在意天浩的失礼。没有得到允许,任何人都不能进入这间屋子。既然来了,就意味着默许:“那是上古神灵的名字。”

这解释出乎天浩意料之外。他知道石碑上刻着人名,一个又一个,整整齐齐排成行列。区别在于,即便是这具身体的宿主此前也从未见过这些石碑,从未听过碑上任何一个名字。

老祭司在天浩旁边缓缓坐下,浑浊的眼睛里透出精明的光:“他们有姓氏,他们都是神灵。他们给我们留下了文字,留下了记载一切的方法。我们的名字都来自他们,唯独姓氏……必须通过你自己的努力才能获取,绝对不能自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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