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查尔斯给的地址,洛阳来到了一栋大厦面前。
不得不说,大厦高不见顶,真的有够气派,而这气派的一整栋大厦,都属于同一家音乐公司——BGM公司。
这家公司于1957年在芝加哥成立,后来搬迁到了落山鸡,主要专注于摇滚乐,但进入2000年后开始进入节奏布鲁斯的领域,签下了大量出色的音乐制作人和歌手。
而查尔斯哈里斯,就是这家公司的招牌音乐制作人,专注节奏布鲁斯一百年不动摇,担纲制作过的很多张专辑都斩获过格莱美。
总之,查尔斯很厉害就对了。
洛阳深吸一口气,整理了一下着装,他身上穿着Jassica为他搭配好的衣服,一件面料看起来柔和温暖的白衬衫,和他从未穿过的露出脚踝的九分牛仔裤,还有棕色皮鞋,整个人看上去非常干净干练。
确认没有什么不妥之处了,他才走进了大厦,搭乘电梯上了13楼。
嗯...我们要相信,在西方,13这个数字应该还不错...
不过这无关紧要,洛阳也没有在意这一点,到了13楼之后,就随便找到一个工作人员问道:“打扰了,请问一下查尔斯在哪里?”
被拦住的是一个白人大汉,看起来很粗犷,一脸凶相,但是脾气却很不错,用手指了指两个房间,和善回答说:“要么在工作室,要么在录音室,去这两个地方找,总会有的,你找他有事吗?”
洛阳想了想,说道:“他要招我当员工,所以,应该算是面试吧?”
大汉笑道:“祝你成功。”
“谢谢。”
告别大汉,洛阳按照大汉的指示,走进了查尔斯的工作室。
满房间都塞满了各种各样的先进音响设备,无数个旋钮令人眼花缭乱,而在无数设备当中,坐着一个高大又肥胖的中年男人,金发碧眼,却又并不养眼...
正是查尔斯,他正戴着耳机,专心致志地按着键盘,即使从天朝赶回来,他也依旧有做不完的工作。
“早上好,查尔斯,我来报道了。”
洛阳上前触碰了一下他的肩膀,打了招呼。
查尔斯摘下耳机,转头看洛阳,皱眉看了三四秒,才反应过来,惊讶道:“你去整容了吗?我差点没认出来!”
的确,跟Jassica混了好几天,从头到脚都打理得无比干净整洁,出来的效果说是整容也差不多。
洛阳笑道:“来找工作,当然得打扮得体。”
查尔斯耸肩,不以为然道:“放心吧,如果你能留下来,过上两三天你就不会在意这件事了。”
音乐制作是脑力活动,一旦开始思考,就顾及不到别的事情了,个人形象自然也是如此,所以变得邋邋遢遢只不过是迟早的事。
说着,查尔斯就站了起来,浑身肥肉颤颤地到旁边桌子的抽屉里抽出了几张a4纸递给了洛阳,说道:“入职考核,也算是验证一下我的眼光,这个曲子三天之内完成编曲,然后拿给我看。”
洛阳接过这几张纸一看,发现是五线谱,曲作者就是查尔斯,而曲子的名字叫做——《老朋友》。(编的,你们搜索得到就算在下输了。)
歌词内容,大体就是些离别之后回忆旧日恋情心生感慨之类的话。
总的来说,曲子和歌词都没什么亮点,即使强如查尔斯,也不可能首首歌都是经典。
而洛阳要做的,就是用编曲,让这首略显平庸的曲子焕发生命。
洛阳扫了几眼,就把曲子记在心里了,随后问道:“音乐风格有要求吗?”
“随你意。”查尔斯无所谓地说:“我这里的设备很齐全,你想做什么都行,只不过我个人擅长节奏布鲁斯而已。”
洛阳点头,不多废话,马上找到一把吉他,坐到了桌子边,把曲子的旋律迅速转化成吉他谱,然后弹了起来,不管最后编曲打算用什么乐器都好,总得先听听曲子什么样。
查尔斯见洛阳迅速进入了工作状态,也满意地点了点头,又坐回键盘前工作了。
他需要的是能帮得上忙,只需要他偶尔指点一下的帮手,而不是什么都要他教的弟子。
就这样,时间就在思索中飞速过去了。
“轰!”
一声震天的巨响突然从远处传来,连房屋都在簌簌抖动,查尔斯戴着耳机,对此毫无所觉,洛阳感觉有点异常,但由于对他没什么影响,他又太专注于眼前的曲谱,所以也没理会。
————杨秋的暴走大事件————
就在洛阳沉迷于工作不可自拔时,距离他并不远的一条街道上,却在发生着爆炸事件。
一栋大楼正在飞速地崩坏塌陷,突如其来的大爆炸,破碎的地面,和空洞的地底,让这栋大楼四分五裂地沉没,被炸出来的碎片就像流星群一样四处坠落,砸出一个又一个大坑,米国路人们尖叫着四处逃离,要离开这片死亡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