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世,也就是下个月元旦的时候,他周末早早归校,只为了早点看到她。
却在校门口不远的地方,看到她跟一个男子在拉扯争吵什么。他当时就算上心头,那是打翻了一仓库醋团子的错觉。
他家境不好,一直都挺自卑,看到他拉着她坐进保时捷跑车远去的时候,他的心疼到无法呼吸,他全身都是冰凉的。
当天晚上的晚自习,她没有来上,第二天的早自习依然不见人影。
直到中午她才到教室,他没有问,她也没有说什么。
他装作若无其事的关心了一句,她只是告诉他没事,自己身体不舒服,在寝室休息了一晚。
那一刻,他犹如五雷轰顶,万念俱灰,他不知道后来的一天他是怎么过的。
第二天,他就在学校的招兵办公室悄悄报了名参军。
直到他入伍走的时候,都没有告诉任何人。他入伍参军的消息,全班所有人包括父母都是随着武装部的喜报一同知晓。
再后来的时光里,他想了好多、太多疑问跟疑点,只是再没机会问她。
这一世他一定会等到那个周末的下午,问个清楚明白。
在那个青葱岁月里,多少人都是这样,只是一句话,没说,便错过一生。
多年后,他第一次在一个娱乐节目上听到一首叫《假如爱有天意》的歌时,眼泪瞬间就顺着眼角滴落。
感觉到胳膊被轻轻捅了一下,他才回过神来,英语老师孙晴岚已经走进教室。
她站在讲台上,眼睛巡视一圈,在他身上停留了三秒,愣了一下,才收回目光,开始讲课。
前世的肖剑英语特别差,好在后世的特战旅都需要学习掌握外语,他现在是不惧的。
以前看似天书的课本,他发现自己是能够看懂的,没有太多的难度。
重生的这几天,他发现自己的记忆力变得格外好,一篇文章看个一两遍就能够记住。
他也由此把这个视为他重生后的金手指,毕竟后世的小说里,重生者都是有金手指的福利的。
他无心听老师讲什么,而是自己拿起英语书,从头到尾,再到最后的单词表,看了一遍,下课铃就响了。
看到瞬间热闹如菜市场班的教室,他靠在椅背上微笑着看每一个人,每一张面孔。
这一刻,他是享受的,能再看到每一个青春时共处三年的伙伴,他感觉是那么温暖而舒适。
他就像一个过客,看着他们或嬉笑打闹,或埋头奋笔疾书,或抱书狂背。
他看到每一个人都想有话说,“你别那么勤奋了,反正你过两年就出车祸死了。”“你别死记硬背了,跟你同桌那个学渣搞好关系吧,他过几年就是亿万身家了。”……
只是,他都没有说出来。他觉得,每一段青春都值得尊重,每一种青春都值得缅怀。
不管有多少理由,青春是不容践踏的。
“我靠,你是不是又发烧了?一个人傻笑啥子?”
松开自己肩膀上的那只手,他笑着回了一句“你才发烧了,你全家都发烧了”。
“哈,还好还好,正常就好。”柯同学那贱贱的笑,他并不知道,当他把手拍上肖剑肩膀那一刻,他就差一秒钟就会变空中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