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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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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够成为职业漫画家,他每天都苦练画技,经常向凤凰社投稿。

虽然最后没有被选中,但因为他比较擅长水墨工笔,潜力也不错,就被邀请成为凤凰社旗下的漫画助手。

《月刊少年Star》的创刊号封面自然是所有漫画人物来了个大集合,不过最醒目的却是一个扎着一对冲天辫,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围着一块红肚兜,光着白嫩嫩的小脚丫的小男孩。

“哪吒么?!”

一见那小男孩头戴乾坤圈,臂绕混天绫,脚踏风火轮,手持火尖枪,对《封神演义》和《西游记》非常熟悉的李志清,就想到了那是哪吒。

一边的书店店长看到李志清盯着封面上的哪吒,不由笑了起来。

“我们老板果然不愧是,众人称颂的超级天才啊!各种类型都能上手,这不,又转型画神话故事漫画了。我已经看过《哪吒传奇》了,剧情挺吸引人的,不比他前几部漫画差。。”

这个书店正是吴明旗下的星火连锁书店中的一家,店长也和李志清熟识,知道他是凤凰社的漫画助手,同为一个老板工作自然比较亲近。

李志清闻言,笑了笑,赞同道:“那当然,毕竟老板可是改革了香江漫画界的人物。要不是老板,现在我们这些新人就只能和以前的前辈一样,被那些老古董压榨劳力了,哪能像现在这么舒服。”

说完,李志清也不见外,直接就坐到店里的椅子上看起了漫画。

店长也是一脸感慨的表情,回道:“的确,我以前也认识一些漫画助手。那时候还叫做学徒,工资也就能勉强度日。哪像你们,每月1500的薪水已经足够你们轻松生活了,而且还能发表短篇赚外快。甚至还有长篇连载的机会。”

李志清头也不抬,继续看漫画,自嘲道:“长篇连载位是水中月,镜中花,哪有那么容易就可以拿到手的。我连短篇都上不了,长篇还不知道要等多少年呢!”

投了那么多次稿,一次短篇都没有被选中,李志清已经在怀疑自己到底有没有漫画家的才能了。

总不能做漫画助手一辈子吧,虽然工资不低,达到了香江的一般人的水平,但那不是他想要的生活。

店长闻言呵呵一笑,反驳道:“总比以前好多了吧,以前你们这些漫画助手不打几年下手,连刊登短篇的机会都没有。现在好歹给了你们公平竞争的机会。”

“那个马荣成不就是被老板看中,而一步登天。现在他的《中华英雄》,在人气排行榜上已经是第五位了,仅仅在老板和上官小宝之下,已经月入好几万了。你不拼搏一下怎么知道自己行不行,别再死气沉沉的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店长对李志清这个小伙子的印象很不错,不想让走向颓废。

“店长你说的不错,我还这么年轻,才失败了几次,怎么能就此放弃呢!”

被店长这么一说,李志清也燃起了熊熊斗志,抬起头,笑道:“我刚刚看了老板的《哪吒传奇》,觉得可以学一下他的方法。老板是从神话故事和小说中取材,我可以从历史中取材,现在我就回家尝试。”

说完,在店长微笑的注视下,李志清就拿着漫画奔向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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