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以前总是性子急,脾气也不怎么好,虽然有意识地去改变,但俗话说的好: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改变本性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而张晴修炼的还远远不够。
上天让自己重生在婴儿时期,是不是也是给自己一个机会修炼本性呢?
原本日子过得无聊的张晴,忽然觉得只要能耐下性子,平心静气的过完现在的每一天,那么每一天就都变得有意义起来。
她甚至会轻哼一些自己以前会唱的歌儿。当然在大人们眼中看来,这只是婴儿在学习说话。
而王英如虽然以为张晴看不懂字,却还是因为张晴对书籍的独特喜爱而骄傲莫名,在她眼里,爱看书是有出息的表现。
所以她便想着法儿地给张晴弄来好几本小人书,有的是跟别人借的,有的是在集上碰到买的。
对于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他们来说,花钱买小人书简直是奢侈。
但王英如是一个舍得给孩子花钱的人,她宁愿自己少穿一件衣服,也要把孩子喜欢的东西买下来。
这一点,张晴一直知道。
而张晴手里的小人书,就是王英如花了五毛钱给她买回来的,讲的是西游记的故事。
西游记的故事家喻户晓,张晴自然也耳熟能详,封面上用粗糙的手笔画着孙悟空师徒四人,当然远远不及后世印刷品的精致,甚至纸张有些泛黄,看着都不像是新书。
张晴对这些都不怎么在意,真正引起她兴趣的,是上面的字居然是繁体。
据张晴所知,现在日常阅读中很少能看到繁体字了,一般只有练书法的人,还会坚持写繁体字。
想到书法,张晴眼睛亮了亮,自己前世就是一名书法爱好者,可惜从来没有正经学过,曾经买了字帖临摹,却也因为各种原因没能坚持下去。
都说字如其人,前一世,张晴就对自己的字一直不太满意,这一世,便先从书法开始吧。
练书法便要识繁体字,虽然现在自己还不能真正练习书法,可是却可以先学着繁体字啊。
张晴对着小人书仔细看了看,内心哀叹一声,在繁体字面前,自己居然成了半个文盲。
竟然有那么多字不认识。
就是认识知道怎么读的,也不一定能会写。
好吧,那就从头开始,先把这些字学会吧。
这样想着,张晴便对照着小人书,伸出小手指学起了“写字”。
王英如做饭间隙偶尔往炕上看看,便见娇小的人儿临窗而坐,腰挺得笔直,头微微前倾,全神贯注地看着放在窗台上的小人书,那模样,让人毫不怀疑她的确看得懂。
但怎么可能呢,晴晴还有七天才满十个月,怎么可能看得懂?刚刚一定是自己的错觉。
摇了摇头,王英如热好了一饭篱的玉米面馒头和一饭篱的地瓜干,又火速炒了一大锅的豆角。
虽然已经分家,但这两年秋收农忙时,两家都是在一起吃饭,这样一个人做饭就行了,能节约出一个人去地里干活。
去年王英如大着肚子不能下地,也是她在家做饭。
做好了饭,王英如连忙过来唤张晴:“晴晴,吃饭饭了!”
张晴吁了口气,两只小手放在一起揉了揉,就练习了这么半天的功夫,居然手指都酸了。
不过成果也是喜人的,张晴发现她才这么小,记忆力就特别好,一个字写上两三遍就记住了。她妈做饭的功夫,她已经把这本书上自己会读但不会写的繁体字都学会了,甚至有些不认识的字也先学会了书写。
见张晴眼睛还盯着书,王英如不禁莞尔:“晴晴这么小就是个小书迷了!将来肯定学习好,当个大学生!”
张晴汗。前世她上的都是一本名牌大学,这一世,怎么着也该朝着国内顶级学府努力一下吧。
将张晴抱了起来,王英如又出去叫婆婆进来吃饭。
看到锅里的饭,丁桂花对王英如道:“那饭篱的馒头我给他们捎去,你在家不干活,吃点地瓜干行了。”
王英如一听,脸色立时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