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千黛坐在床边,开始讲述自己与李娜的事情。
“张东君你放心吧,李娜做了这么久的经纪人,捧红过好几位明星,而且业界人士都对她有很高的评价。我与娜姐多年前就相识了,我相信她不会出卖我。”
张东君摇了摇头,他觉得林千黛还是太容易相信别人了,一点防人之心都没有。
他从第一眼见到李娜,就觉得她很可疑,当然这只是他的猜想。
疑点一:首先,捧红一个明星非常不容易,但是她却一直在换人,这其中到底是什么原因。
疑点二:李娜几乎是经纪人加保姆,什么活她都做,一点架子都没有。虽然这并没有什么,许多经纪人跟保姆没什么两样。但李娜可是金牌经纪人,她这么做就有点可疑了。
“林小姐,做人做事都要留一个心眼,还是小心点为好。以免自己吃亏!”张东君还是提醒了一句。
林千黛不以为然,站起身拉着张东君向楼下走去,边走边说:“好啦,知道啦,我饿了,咱们吃早饭吧。”
等两人来到楼下的时候,二郎神已经开启了大胃王模式,疯狂的吃着荷包蛋。
这家伙对鸡蛋似乎是情有独钟,一口气能吃三十多个。
吃完早饭,林千黛今天没有出去,而是回自己房间里补觉。
张东君一晚上几乎没怎么睡过,也回房想要睡个回笼觉,可是无奈二郎神在一旁非要吵着帮他改文。
张东君觉得改文也没什么,反正最多半小时的事情,就答应了下来。
不过他拿到仙玉手机的时候,瞬间后悔了,可是他看着二郎神那准备吃人的眼光,硬生生地把话咽了回去……
二十万字,整整二十万字!二郎神花了四天时间竟然写出了二十万字!
几次断断续续帮他修改过几次,一共修改到了十二章。
这次张东君直接从十三章看起,不得不说,二郎神的写作水平提高地真的很快。前几次张东君教了他人间的写作方法,看来他还是很受用。
如果是新人写作的话,只要记住几个要诀,文笔一般的话也可以写出好的小说。
首先要从题材下手,一个好的题材是吸引读者的关键。首先,二郎神这次选的题材一点毛病也没有。
第二点,就是小说的流畅性。流畅不等于流水账,而是让读者读的通顺,不能用那些生僻字,或者是几段话中重复写一个内容。
比如:小明,小强和小红的爸爸是同一个人。如果写成,小明的爸爸是小红的爸爸,也是小强的爸爸。这样读起来流畅性就低了许多。
第三点,如果你不是大神,没有任何读者的基础下,那么写书的节奏一定要快。什么主角身份背景,直接简略,直入主题。拿到金手指就开始装比,等以后在慢慢代入主角的身世,还可以做一个谜来写。
第四点,代入感的问题,代入感就是让读者看书能够融入到书中,仿佛自己就是主角。而代入感最好的方法就是,多写主角视角,而且主角一定要霸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