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将准备好的背包放进车子,出发了。
沈昊辰践行承诺,要带着自己心爱的女人,外出郊游。
越野车驶出市区,开上了高速公路。
正值秋高气爽,公路两旁的花草树木,已渐渐变红发黄。
红花似血,如火般释放它的热情;黄叶似金,如金子般闪烁着双眼。
将道路装扮得色彩亮丽,夺目绚烂,诗情画意,煞是好看。
沿路的滨江水畔,波光粼粼,宛若少女的双眸一尘不染,滋润着整个时节。
田野里,红的高粱,黄的谷子,白的大棚,一派丰收的景象。
苏绿宁坐在车子里,沐浴金灿灿的秋阳,欣赏着车窗外满目丰硕的秋季,神思都飘飞起来。
“这高速路两旁的花草树木,长得可真好!”
“这是大自然的功劳!”
沈昊辰直视前方,悠闲自在地开着车,“阳光照射,雨露滋润,外加风力、虫子传送花粉,才能让这些花草树木常开不败。”
“其实,严格说来,人类也应该属于虫媒传播的物种。”他忽而转变话题,正经八百地下了一个结论。
苏绿宁微微一愣,扭头笑问:“这个说法新鲜,人类是靠什么虫子传播?”
沈昊辰目不斜视,唇角勾起一抹邪魅的笑意:“自己想,你是医生还要问我?”
苏绿宁低眉思考片刻,忽而反应过来,伸掌就拍过去。
“沈昊辰,你精虫上脑!”
“哎,别闹,我在开车!”
......
车子一路前行,约摸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到达了一处山林。
这里是苏绿宁与沈昊辰,在百度地图上搜索到的地方,距离n市不远亦不近。
没有去人挤人的景区游玩,他们选择了一处云淡风轻的地方。
泊好车子,两个人背上背包,徒步进入山林。
这儿名不见经传,远离城市的喧嚣,人烟稀少。
空气却是格外的清新怡人,就连秋天,到的都比山外的晚,到处仍是郁郁葱葱的绿树,仿佛踏入一片绿色的海洋。
山间万物生长,百花竞放,习习的清风,让劳累的心也变得晴朗,安宁。
抛却尘世的浮躁,终于可以静下心来,拂去烦扰,在快节奏的生活中,与爱人的摩擦矛盾,如今也随着山间一缕清风而去。
苏绿宁与沈昊辰手牵着手,哼着歌儿,放飞心情,徜徉游玩在山林间,领略“虫鸣林愈静,人唱山更幽”的意境。
可惜天公不作美,方才还是艳阳高照,一会儿功夫,就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
他们出门忘了带雨具,只能在夹杂着泥土芬芳的林子中奔跑,寻找地方躲雨。
沈昊辰脱下自己的牛仔服外套,遮在苏绿宁的头上,手指着前方,“那里有座房子,我们过去躲雨吧。”
不远处,一座简朴的院落立在半山腰,他们跑了过去。
站在屋檐下,互相擦拭彼此身上的雨珠,好心情却没有因为这突降的雨,而减弱半分。
两个人相依相偎着,兴致盎然地欣赏,从苍穹中软软洒下的雨,一丝丝的,飘落在青山之中,仿佛这细细的雨丝也是绿的了。
汪汪汪,院子里有只金毛,正对他们狂吠。
“药童!”
从屋子里走出一个身穿白色粗布衣裙的女人,制止了金毛的吠叫。
“你们是......什么人?”
那女人谨慎小心地问,朝着这对散发蓬勃气息的青年男女,慢步走了过来。
她是一位纯朴明媚的年轻女子。
“不好意思,打扰你了。”
苏绿宁礼貌的向她打招呼:“下雨了,我们能不能在你这里躲躲雨?”
“哦,快请进来。”女人绽开如花笑靥,热情地将他们迎进家里。
这是一处古朴简陋的山里人家,房前屋后都种有树,还有自家的菜园子,院落不算大,但环境恬静雅致,让人不禁想起《陋室铭》的诗词。
“想不到,在这山野林间,还有这样一处世外桃源。”苏绿宁和沈昊辰忍不住感慨。
女人很好客,微笑着请他们俩入座。
砌来两杯清茶,端给他们,“请喝茶。这是用野生山茶叶和山里的泉水泡出来的,你们尝尝。”
山泉清茗,用白底青花瓷器装盛,喝起来分外清冽甘醇,俩人的身心也似乎得到了一次洗礼。
经过攀谈,苏绿宁和沈昊辰终于知道,眼前的女人,名叫“茹诗”。
如诗如画,如诗般宁静,十分美丽动听的名字。
茹诗是一名中医生,原是和在工厂上班的丈夫,生活在喧闹的n市,奔波于都市米贵。
因采药经常穿梭在这座山林,在喧嚣都市中身心疲惫的她,对这里心有向往。
就在去年,夫妻两人双双辞职,放弃都市,来到这座山林,傍山而居,开启了向往已久的田园生活。
更让苏绿宁惊讶的是,茹诗已近不惑之年,但来到山里后,脸上就没有了岁月的痕迹,拥有着令人艳羡的年轻容颜。
说话间,茹诗的丈夫笑眯眯走进屋里,端来两盘水灵灵的新鲜青枣和无花果。
“没有什么好东西招待二位,这是我们自己种的果子,给你们尝尝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