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一次交手之中,王越的打法多变,也不再拘泥于从前的一味刚猛,劲力内含,出手虽然迅猛如雷,但发七收三,发力用劲每每都给自己留下了几分余地,所以交手时,反倒显得更加的灵活,连贯自然。也正是因为如此,温莎才接连失手,落得了个如此下场。
不过,虽然废了一只手,但显然事情还没有到结束的时候,王越一把捏碎了温莎的手腕,不过是让她致残,却还并没有要她的命。
立时间,温莎口中尖叫不绝,猛力一挣,竟是将碎裂的伤处生生扯断,如同壁虎断尾求生,身子只往下一缩,人就肩背着地,一溜跟头翻滚了出去,去势之快就好像一个皮球满地乱滚。这是她最后用来保命的功夫,人在地上滚便如同游鱼入海,动作虽然难看了一点儿,可却是不折不扣的脱身妙招,一下就避免了被王越乘胜追杀。
而与此同时,和他们相距不远的地方,苏明秋刚刚一枪逼得唐艾尔和朱立夫,狄更斯三个人慌忙后退,正要起身再出手,眼角余光就看见了王越瞬间弄残温莎,不由得眼神一亮,大叫了一声“好”。不过是十来天的功夫,王越此时的拳法武功,就已经进展到了这个地步,连温莎这种高手,都在他手下讨不到任何便宜,饶是苏明秋已经手刃了两位格斗大师,此时见到王越出手,却也连连点头。
只觉得自己平生之中,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就是莫过于代父收徒,把王越收入了自己苏家门下。然后,紧接着温莎一声尖叫,直冲云霄,尖锐的惨叫声几乎震得在场中人,人人都是耳朵骤然一疼,好像被烧红的钢针扎了一下。
苏明秋目光一闪,立刻就纵观了整个局势,温莎在那一边一阵翻滚跌扑,王越虽然暂时被拉开了距离,但却仍旧紧追不舍,双脚趟地,人如狂风,一路追逐。
温莎在翻滚中猛的一起身,退向的方向却正是自己这一边。
也就是说,眼下这局面,他和王越两个已经从一开始被七个人包围,逐一分割成两个战场,一下变成了他和王越反过来包围对手这几个人了。温莎这些人虽然人数仍旧占据优势,但已经从群殴,变成了被围殴,苏明秋和王越两个人围殴他们几个人!
不过,不得不说眼前的唐艾尔,朱立夫和狄更斯,这三个人的心理素质实在是太好了,明明听到了温莎在身后的一声惨叫,却仍旧是头也不回,只死死的盯着面前的苏明秋。
只有在最外围的罗德里格斯,一见不好,立刻就冲了上去。
而面对着王越这样的一发威,苏明秋也受了影响,一声大喝过后,顿时哈哈大笑,豪气冲天,竟是二话不说,脚下发力,踩踏地面!只一个震脚,便啪的一声,踏的脚下路面就此凹陷下去了三分,一应碎石立刻碎裂如粉。
瞬间,苏明秋人往前扑,脚下地面就好像是变成了一大块柔软的橡皮泥,所过之处地面上啪啪啪,留下了一行整齐的脚印!
他脚下发力,如同烈马,身子一动,力从地起,只是一个冲刺竟然就在坚硬的路面上生生踩出几个脚印来,却又不像是王越那般一发力便震裂整个地面,龟裂如同蛛网一般,由此可见他对于自身的力量实在已是掌控的精细无比。如非必要,甚至连一丝一毫都不会外泄。
且他的动作又是如此之快,几个大步过后,人就扑到了三个人面前,嗤嗤嗤!短矛一展,也没有任何花俏的变化,就是简简单单的那么一记前刺,连出三枪,直刺三个方向的三个人。
六合枪是杀人的功夫,所以反而没有太多的技巧,最基本的动作无非就是一拦一拿一扎,但也正是这三个基础动作,练到高明处,却足以成就一个人在古代万人敌的美名。用大枪杀人,原本就没有那么复杂,拦枪向左划弧,以拦截对方由外侧攻来的招数,拿枪向右画弧,以截拿对方内侧攻来之器,而一拦或是一拿之后,往往一记扎枪就能要了人的性命。
当然了,枪术中的拦拿扎还只是基础的动作招式,里面还有一些秘传的涨功夫的发力方法是需要一辈子去练习参悟的。苏明秋练拳几十年,自然深谙其中的道理,一枪在手,就算是面对着这样的三个大师级的高手,却也能轻易的占据上风。人过枪出,无坚不摧。
是以,此时此刻,眼见着苏明秋一声长笑,突然起身刺枪,他对面的唐艾尔三个人,竟然连挡都不敢挡,不约而同,齐齐一闪。
顿时,就将正面的道路让了开来!
速度之快,没有丝毫拖泥带水,只是这么一来,却让他们身后正赶着去救援温莎的罗德里格斯,彻底暴露在了苏明秋的眼前。而面对着整个人都笼罩在一片黑色雾气中连影子都看不见一丝的罗德里格斯,苏明秋居然也是毫不犹豫,一头就冲进了雾气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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