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斯作为德国后裔居然不吃猪肉,经过李成向老皮克了解了一番,发觉在德国菜系中猪肉是主打食材啊,比如说德国香肠、烤猪肘之类的,按理说吃猪肉应该很常见的,所以李成才会想到其可能信奉伊斯兰教,没想到只是不习惯猪肉的味道,这点有些另类了,差不多等同国内草原民族不吃羊肉一样。
但是结合马尔斯的经历,也许可以管中窥豹,毕竟马尔斯早年就参军了,活动的轨迹在西亚、中亚、北非的多,食物上的缺乏与宗教的原因,使得他们很少能吃到猪肉,再加上马尔斯内心很讨厌欧洲家族人的嘴脸,所以很直觉地屏蔽了猪肉,因此来到了加拿大之后,对猪肉更加不爽了,宁愿吃地中海菜式中的牛扒、羊排,也不愿吃德国香肠!
也许曾今在德国的时候,马尔斯遭受过什么呢?此时的马尔斯个性上与大多数的德国人截然不同,因为李成遇到过一个中国通的德裔古董商,给他的感觉是严谨、实在、守时、整洁、准时、勤奋,而马尔斯说实在的,一身都是缺点,野蛮、暴躁、粗心,没有德国人的优点,估计都是在军营里面沾染的怀习性,不过也正是这样,马尔斯显得更加豪爽、大方,对看得顺眼的人,一向重情谊,马尔斯的经历丰富,在刀尖上行走了多年,能在枪林弹雨中存活下来,使得他更加懂得享受,再加上家族每个月支付巨额的生活费,所以他在加拿大可以活得很滋润。
别墅内的三个大男人都体会了烧枪的乐趣,小男子汉李光却不乐意了,有些委屈地道:“二爷,这种事情应该叫上我啊,就算不开枪,拍几张照片总行吧?我也好去学校里面炫耀。”
“如果你对玩枪有兴趣的话,我可以让你加入童子军,每个星期还有70加币的收入……”李成说完瞥了瞥李大国,加拿大的童子军需要加入加拿大国籍,才有机会到加拿大的军队体验军旅生活,这也是为李光开路,多一项选择,实际上这个年纪到加拿大,更容易适应资本主义的环境,如果大学才来,性格方面已经定型了,难以更好融入进去,李成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许多生活的习惯与处事方法都易于加拿大人,因此有时候会显得格格不入,尽量适应加拿大的生活,是李成在留学期间努力做的事情,既然李光有来加拿大的愿望,作为堂叔,李成当然有责任支持,只是不知道李大国等人的想法是什么。
堂嫂是一个传统的人,听说李光要去玩枪,立马阻止道:“小孩子玩什么枪啊,你要玩得话,回去给你买一把玩具枪!”
孩子不论多大,在母亲心里面都是永远长不大的小孩,而且李光还未成年,父母起着监管作用,并且李大国就一个男丁,这么早就出国,他们还是无法接受的。
李志武使了一个眼神,暗示李成别在这个话题纠缠了,让李光进入童子军并不是一件明智的事情,实际上加拿大的童子军,除了军事训练之外,还会上文化课,类似于国内的军训,但是更加专业,并且运气好的话,可以遇见黑水雇佣兵,这会对他的人生经历有极大的好处。
见家人们并不认同李成的提议,他也没多说什么,毕竟李光不是他儿子,决定权还是在李大国身上。
吃过晚饭,李成照例给父母、奶奶洗脚按摩,家人都睡了之后,父亲李志武敲开了李成的房门,刚才有些话不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