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倩的大众波罗车驶进了位于办公楼负一层的地下停车场,泊好了车,她和凌霄走进了电梯。
“凌医生,我昨晚喝醉了,是你把我抱到床上的吗?”黎倩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
“嗯,是的,我总不能让你趴在餐桌上睡吧?”凌霄说。
“你很紧张啊,为什么呢?”黎倩直盯盯地看着凌霄,“我只是想对你说声谢谢。“
凌霄,“……”
“我听说很多男人会趁女人喝醉的时候占一点便宜,你不会的吧?”
凌霄的脑门又汗涔涔的了,“不会,绝对不会。”
黎倩咯咯笑了起来,“哎呀,凌医生,我和你开玩笑的啦,你这么正直的人,这么会做那种事情呢?我相信你,真的。”
凌霄却还是心虚得很,直觉告诉她,黎倩不会无缘无故提起这种事情的,她一定是在醒来之后发现了什么,或者是回忆起了什么,只是不确定,想从他这里套问点什么出来。他心里暗暗地道:“一定是那条丁字裤,当时我摸她的时候,将她的丁字裤撩到一边去了,走的时候却没拉回原位,再加上她那么湿润,那条丁字裤一定僵硬了……她是警察,学过侦察和推理,那么怀疑我对她做了什么就是很正常的事情了……嗯,就让她去怀疑吧,她掌握的证据少得可怜,打死我都不承认,她能拿我怎么办?”
这么一想,凌霄又不那么紧张了,面对黎倩那近乎审问的眼神,也自然得多了。
其实,偷香窃玉的事情不能算是偷,是浪漫,是情调,是品位,就像是孔乙己说读书人偷书不能算是偷一样。凌霄觉得他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不能算是偷。再说了,他是继承了玄机子的“风流侠医”称号的传人,如果不风流,那还算根毛线的“风流侠医”啊?玄机子是他的偶像,他不能丢玄机子的脸面,他必须要让玄机子脸上有光,更要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人吧,是会变的,尤其是凌霄这种十八岁的少年。
在遇上玄机子之前,凌霄是一个淳朴的山野少年,老实得很,善良得很,别说是偷偷去摸某个女人的屁股,就算是看一眼漂亮的女人都会脸红,紧张得很。可是现在,他与女人相处就自然得很了,也敢找机会偷偷摸几把了。这就是一种改变。
环境也会让一个人改变,以前凌霄所处的环境是贫穷落后的小山村,他的生活简单得很,三点一线,凌满贵的家,学校,还有田地里,可是现在,他的足迹都到了大都市了。他开了眼界,认识了大城市里的人,这些因素也会潜移默化地改变他。
再就是他经历的一些事情,他从一个连大学都没考上的高中生变成了一个神医,甚至一个武学高手,一身硬扎的本事,这些因素也会让他更自信,更从容,更大气,就算是面对周哲那样的社会精英,也不输半点气质。这些,也是一种改变。
总之,随着环境的转换,经历过一个个事件,凌霄每时每刻都在成长,都在改变,他会越来越成熟。现在的他,已经不是以前那个饱受凌满贵一家欺负的穷小子了。而将来的他,也必然与现在的他不同。
电梯门打开,凌霄走出电梯。
“今晚还是去我家住吧。”站在电梯里的黎倩说,她要上三楼的办公室,而凌霄要去二楼的休息室。
“谢谢,不过我还是不去了,老是麻烦你我也不好意思嘛。”凌霄婉言谢绝。
“那有什么呀?我弟弟还等着你给他进行第二次针灸了。”黎倩的眼神里充满了渴望。
凌霄说道:“今天不行,下次针灸应该在后天,他的身体需要有一个恢复的过程,太急了对他没好处。”
“嗯,那就后天吧,我去办公室了。”黎倩的眼眸里闪过一抹失望的神光,她点了一下电梯的关门键。
电梯门关上,看不见她了,凌霄暗暗地松了一口气,但脑海里却浮现出了她酒醉躺在床上的美景。那雪白如玉的美腿,那堪称极品的香臀,还有那纤毫不生的肥美宝蛤,这些都让他鸡动不已。然后,他惊讶地发现,他居然喜欢上了那种偷香窃玉的美妙感觉。
“哎,堕落了,我这是堕落了吗?”他苦笑着摇了摇头,转身向走廊尽头的休息室走去。
“凌医生,凌医生。”刚好从楼梯口上来的蒋兴汉叫住了凌霄。
“是蒋科长啊,早上好。”凌霄打了一个招呼。
蒋兴汉走了过来,笑着说道:“钱科长已经回来了,他给我打电话说已经派车来接你了,你准备一下,等一下我和你一起过去。”
“我没什么要准备的,随时可以走。”凌霄随口说道。
“那去我办公室坐坐吧,相信等不了多长时间。我给你泡一杯我珍藏的冻顶乌龙茶,那可是我一个朋友从宝岛带回来的地道货呢。”蒋兴汉显得很热情。
“谢谢。”凌霄说。他知道,蒋兴汉之所以对他这么客气,那是因为钱奋进的原因。如果没有钱奋进这层关系,他就连蒋兴汉办公室里的白开水都喝不上,更别说是什么冻顶乌龙茶了。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凌霄虽然不喜欢,但他却知道,他必须去适应。
茶叶是蒋兴汉的,但泡茶的却是柳洁。